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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后事 古稀老人立遗嘱 化纠纷 依法调解平风波
时间:2011-05-16 17:23来源:大河网法制频道
作者: 中国法律网
商都网法制频道讯(通讯员 闫蕴)“看来,啥事离开法律真不中!”5月10日,手拿调解协议书和父亲的遗嘱,荥阳市乔楼镇孙寨村的武某不无感慨!
武某的父亲曾有两次婚姻。武某是长子,其母病逝,父亲再婚。继母又生三子,老三患有精神病。为了让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在自己离世后,有人照顾,2010年6月,年已古稀(76岁)的武父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半亩宅基、10间房屋留给武某,同时也要求武某照料弟弟。2011年2月,武父病逝,另外两个弟弟,对遗嘱有异议,要求村调委会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民调员确认了遗嘱的内容,后到村里了解情况。原来,武某的继母仍健在,和另外两个弟弟生活。武父生前,几个孩子因为赡养问题,没少争吵;生病期间,孩子轮流送饭。平时,武某照顾父亲多一些,所以武父将最需要照顾的精神病儿子,托付武某。
民调员找到武某的两个弟弟,他们认为:大哥今年58岁了,老三才40,现在房子宅子(因为孙寨村紧邻中原路,房子的升值空间很大)都归他,武某百年后,老三咋办?原来分家时分单上说10间房,每人2间,剩下的4间归老三。况且,母亲还健在,父亲这样做不合适!
“农村这事,得用功夫,有耐心!”民调员有时间就往武某和他弟弟家里跑,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做思想工作: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但是10间房子,有5间是他们父母的共同财产,武父无权处理,待其母百年后,每人一间,老三因为无行为能力,可多分一间;另外五间按遗嘱归武某继承,武某应承担起照料弟弟的责任。
“我那份,谁也别想争!”当民调员把法律规定告知双方时,武母哭哭啼啼地说。“既然他爹说给老大,就给老大,我知道老大心好,会照顾好老三!”一时间,事情突变,风云再起!
看到亲生母亲向着大哥,另外两个儿子低下了头!民调员见时机成熟,敦促双方签订协议:因武母放弃继承,按武父的遗嘱执行;另外,为确保老三能够生活好,在武某离世后,由武某的儿子承担起对叔叔的赡养义务。
正可谓:防后事 古稀老人立遗嘱 化纠纷 依法调解平风波
责任编辑:曹灵枝(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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