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频频发生,但受伤职工却往往不知怎样认定,蔡律师根据工作经验总结了一下,主要包括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1.工伤认定向谁申请以及要提供的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单位未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如果构成伤残向谁鉴定 根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相应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作保险待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