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6日从海关广东分署获悉,根据《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分署积极开拓创新复议审理方式,近日在广东省内七个直属海关组织开展了复议办案专业人员的聘任工作。 据了解,自2001年7月1日起,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接受海关总署委托,审理以广东省内7个直属海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据统计,至2011年11月30日,广东分署共办理复议案件573宗,决定撤销或变更230宗, 约占办案总数的40%,基本实现了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 据海关广东分署法规处负责人介绍,基于海关业务的多样性,海关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了海关专业业务领域的各类复杂问题,如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等,需要在了解商品物理特性、化学成份,交通事故。以及掌握浩如烟海的审价、归类资料的前提下,作出有效审查、判断。由于专职复议人员所掌握的知识、技能不可能面面俱到,如何保证复议案件的审理质量,充分保障复议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2002年,广东分署就在海关总署的指导下大胆创新,尝试在分署内部有关业务部门聘任专业人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近日,根据《海关行政复议办法》的相关规定,广东分署在广东省内七个直属海关组织开展了复议办案专业人员的聘任工作。 该负责人介绍, 交通索赔 。此次聘任的专业人员,要求具备与相应业务匹配的理论知识及丰富的执法实践经验,具备研究处置本业务领域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他们将参加广东分署所办理的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复议案件合议意见的正确性负责,或是接受分署复议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中关于专业问题的咨询,相关意见将作为办理案件的参考。 为何在广东省内海关这个更大的范围开展聘任,该负责人表示,此举可以进一步充实广东分署复议案件办理的力量,进一步提高广东分署复议案件审理的效率和质量;广东省内海关监管量大、遇到的专业问题多且复杂,在这个范围聘任相关的专业人员,可以更为有效地对案件所涉专业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论证;同时,聘任的广东省内海关办案专业人员在相关海关都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参与案件办理后,他们将对海关业务如何更好地在法制轨道上运行,积累更多的心得感受,并将有效促进省内海关执法的规范统一。 该负责人还介绍说,聘任工作将分阶段、有步骤地进行,此次选择了几个专业性突出的业务领域开展首次聘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