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卫生院签定了一个合同,院方从我手里买60个床柜,由于厂方的疏忽,发的货和合同上的货是一样的,但是型号标错了。听说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hetong/2012/0322/198978.html。所以院方要我降价,但是院方要求的降价太多了,多到我要亏,因为离合同上到货日期期限还有些时间。所以我提议重新换一批合同上规定型号的货,可是被拒绝,我不知道这样该怎么办? 另外提一下,我发的货院方已经验收了,有些床柜上还喷上了院方的标志! 上面说的未免太啰嗦了。合同风险防范。你看看合同上是否有关于验货的条款,如果有,院方既然已经验货,就视为就货物的型号、数量、外观认为符合合同的约定,这是你作为供货方完全可以不对其更换,直接要货款即可。 你错发货给医院,如果还未到交货期限,你可以要求更换,并承担费用。但如果医院方在验收时已经发现货物不对,但仍然接受并实际投入使用,则你没有违约,可以要求医院按照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支付货款。如果医院方执意要去降价,你可以提起诉讼,交付法院裁决,我认为你的诉讼请求可以获得法院的支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