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 竞争是一种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自然社会的竞争,竞争也是商品经济的产物,竞争是市场活动的核心,没有竞争,市场就没有活力。竞争不仅激活了市场,也推动了技术和经济的发展。竞争既有公平竞争、合法竞争,也有非法竞争、不正当竞争。 竞争法是调整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因竞争行为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竞争法的重要组成,竞争法的另一个重要组成是反垄断法。竞争法,或者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起被称为“经济宪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最基本法律。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本身以外, 公司法全文。还应包括相关的法规性文件和其他相关法律中的相关条款
《巴黎公约》在1900年布鲁塞尔修订文本首次提出、1967年斯德歌尔摩文本最后加以修订的第10条之二中规定:在工业领域任何与诚实惯例相悖的竞争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是对不正当竞争的一个经典性的定义。听说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同一条款中特别指出应禁止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 具有不择手段地对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或工商业活动造成混乱性质的一切行为。 2. 在经营商业中,具有损害竞争者的营业所、商品工商业活动商誉性质的虚伪说法。 3.在经营商业中使用会使公众对商品的性质、制造方法、特点、用途或数量易产生误解的表示或说法。 保护知识产权联合国际局(WIPO)1966年11月11日通过的《发展中国家、厂商名称及禁止不正当行为示范法》,该《示范法》规定,以下12种行为被认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看看领结婚证的时候要带什么呢?。 1.贿赂竞争对手的买主,以获得或保持他们的惠顾 2.通过间谍活动中贿赂其雇员,以获得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或交易秘密。 3.未经授权而使用或公开竞争对手的技术‘秘密’ 4.引诱竞争对手的雇员,以破坏他们的雇佣合同或使他们离开其雇主 5.以提起专利或商标侵权诉讼威胁竞争对手的交易量和阻止竞争为目的。 6.联合抵制贸易以妨碍或阻止竞争 7.倾销,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并有阻止或压制竞争的意图或后果的 8.给消费者造成一种印象,即他正在获得一个以优惠条件购买商品的机会,而事实并非如此 9.依样模仿竞争对手的商品、服务、广告或其他交易特点 10.鼓励或利用竞争对手的违约行为 11.在制作广告时,以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作比较对象 12.违反不直接涉及竞争的法律,以获得超过竞争对手的不合理利益 WIPO1993年2月草拟的、1994年出版的《反不正当竞争——世界现状分析》的研究报告,把以下7种行为规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 2..贬悔竞争对手 3.以夸大等方式进行欺骗,使人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 4.侵犯商业秘密 5.不合理的利用他人以被消费者承认的成果 6.以对比的方式作广告 7.有奖销售等其他行为 我国1993年9月2日通过、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章中列举了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混淆商品服务来源。包括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之近视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2.贬悔竞争对手 3.对商品或服务作引人误解的宣传或表示。包括虚假的商品或服务标示行为、虚假广告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 5.商业贿赂 6.不正当的有奖销售 7.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8.低于成本价销售以排挤竞争对手 9.搭售行为 10.串通投标行为 11.滥用行政权力的限制竞争行为
说明:“渊冰厚三尺,素雪覆千里。我心如松柏,君情复何似?”,在素裹银装、万里飘瑞的美好日子里,市人事局于今年1月12日安排了一场全市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工程。在这短暂而忙碌的一天里,有幸听取了专家的一场关于知识产权的高水平报告,精彩不胜枚举,这里仅就其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编摘以备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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