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公司 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公司 >

江苏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

时间:2011-11-17 05:22来源:走火大会王紫萱 作者:莫非 中国法律网

  本网讯(杨应奇)12月11日,江苏省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省政府要求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今后凡新征收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实行土地征到哪里,保障跟到哪里,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2005年9月,江苏省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提出以政府出资形式让广大农民共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要求用土地收益来“反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从征地补偿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及其他可用资金中解决。以被征地农民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设立个人专户,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或其他可用资金,建立征地补偿安置调节资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不足部分,由政府从调节资金中出资补助。目前,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已达226.43亿元,其中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收益中提取的资金为34.11亿元。目前已有49.3万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占应参加人数的82.7%。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