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杨应奇)12月11日,江苏省召开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省政府要求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同时明确,今后凡新征收土地的,实行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实行土地征到哪里,保障跟到哪里,做到“应保尽保”。 据了解,2005年9月,江苏省以省政府令形式出台了《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提出以政府出资形式让广大农民共享城市化、工业化的成果,要求用土地收益来“反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土地的农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主要从征地补偿费和土地有偿使用收益及其他可用资金中解决。以被征地农民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设立个人专户,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不低于30%的部分或其他可用资金,建立征地补偿安置调节资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不足部分,由政府从调节资金中出资补助。目前,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已达226.43亿元,其中各级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收益中提取的资金为34.11亿元。目前已有49.3万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占应参加人数的8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