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黑龙江3月25日(记者 闫佳楠) 3月25日,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程启荣通报了2012年该市检察机关开展自身反腐倡廉工作情况。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克伦要求全市检察队伍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做到自律、他律、突出重点和加强领导相结合。 2012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坚持从严管理,对公诉出庭、执行扣押冻结款物规定、办案安全规定、同步录音录像有关规定等情况开展督察120余次,发检务督察通报56期,通报相关责任人民118人次,规范了执法办案和安全办案。检务督察工作受到黑龙江省检察院的肯定。 该院对违纪干警坚持从严查处和问责,对全市检察机关通报排序后三位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及市院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11人12次。 会上,王克伦强调,2013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定位是深化“从严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工作抓手是“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工作目标是“争当先进,不出问题”;工作措施是“加大教育、监督、问责力度,建设风清气正廉洁公正的检察机关。” 他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在反腐倡廉方面要做到自律、他律、突出重点、加强领导。自律就要求控制欲望、控制交往、控制第一次收受礼物;他律就是通过加强教育、监督、问责,管好下属;突出重点,就是把执法办案和指导办案的一线业务部门、人财物的管理部门作为重点部门,把领导干部、重点部门工作人员和人财物的管理人员作为重点人员;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等问题作为重点问题,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市检察院从严管理《五项通报制度》,对屡教不改、屡纠屡犯的问题从严问责;加强领导就是要把反腐倡廉作为第一任务,作为衡量政绩第一标准,领导干部要敢担当,敢碰硬,帅先垂范,院主管领导、部门领导要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以作风的转变树立全市检察机关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