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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察:与其道歉 不如反思

时间:2013-07-20 02:56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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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之内,两条热点新闻迅速以“道歉”结尾。一则是,广东韶关农业局就“镉大米不是毒大米,吃一两年没问题”的言论道歉;一则是,清华教授就“强奸陪酒女危害小”的言论致歉。

  也许,不能否认道歉背后的真诚。然而,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无可挽回:一则让人们对某些官员的冷血有了新的认识,一则让普通人对教授的素养产生了怀疑。或许当事人只是信口开河、哗众取宠,他们没想到的是,一句看似普通的话在网上立即引起轩然大波。

  在网络不甚发达时,官员、教授平时的言论,一般只在小范围引起争议。但是,在网络时代,他们的观点迅速被传播、发酵,网民们争相评判解析,而官员、教授的身份更是推波助澜,形成民意汹涌的网络公共事件。事情越辩越明,荒谬自然显现,于是仅仅在第二天,尴尬的道歉就站了出来。

  与其道歉,不如反思。网络时代的信息以光速传播,作为官员、教授等特定身份的人,发言前尤其需要深思熟虑,别逞一时口舌之快,制造出流传甚广、却又旋即道歉的“雷语”。(金绡)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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