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检察动态 源头治腐案件快报 廉政建设 忏悔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检察 > 案件快报 >

收受“感谢费” 房管干部贪污受贿领刑

时间:2013-03-15 15:10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黄飞) 在举国上下提倡廉洁从政的今天,总是有些人把持不住,以身弑法,最终沦为阶下囚。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廖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廖某某不服,上诉至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通过量刑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的终审判决。

  2011年1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廖某某利用其担任田东县房改办主任科员并负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审批下拨的职务便利,在审批下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给某航运公司后,先后四次非法收受了该航运公司管委会送给的“感谢费”,数额共计人民币13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某某目无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33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受贿罪;此外,其还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3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构成贪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廖某犯有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