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沈阳2月3日电 记者 霍仕明 通讯员 韩宇 省内重点镇、中心镇要逐步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逐步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这是记者昨日从2013年辽宁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介绍,去年辽宁全省共发生火灾8223起,死32人,直接财产损失5546万元,全年未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另外,全省14个地级市、17个县级市、41个县、423个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完成并实施。省、市政府配套3亿元购置的69辆特种消防车全部投入执勤。各地重点镇、中心镇要逐步建立专职消防队,其他乡镇要逐步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要加强综合灭火救援力量建设。各地要在完成省、市、县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做强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来源: 法制网(责任编辑:赵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