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宏鹏黄辉元春华
崇仁县地处江西省中部偏东,辖区人口有70%来自农村。面对这些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缺乏的当事人,面对一个个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纠纷,法官们将具有传统文化底蕴的俗话与当代和谐司法的理念结合,情理法并融,演绎了一个又一个动人的调解故事。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更将“赡养老人”上升至根本大法——宪法,予以规定。 这是一起看似普通的赡养纠纷,被告因对分家析产不服,很少关心父亲张老汉的生活,父子亲情日益疏远。后因被告拒绝供给老人口粮,老人一气之下告上法庭。第三天,老人却突然要求撤诉。原来,老人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被怀疑是肝癌,为顾及儿子面子及担心自己百年之后难以善终,老人才作出这样的决定。法官随即来到老人所在村,被告避而不见,经做思想工作,被告抵触情绪松动。随后,在村干部和双方亲友的参与下,法官实地调解,父子圆桌见面……一小时后,当事人的心结被层层打开,被告扑通一声跪在老人面前:“爸,都怪我,我这就把你接回家去!”老人喜极而泣。 如今,张大爷一脸阳光,很难相信让人相信他是一位身患绝症的老人。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家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石。 许坊乡的小黄与小华已经订婚,可是在一次激烈争吵后,男方提出分手,并因此发生婚约财产纠纷。小华认为自己被抛弃,向男方索要5万元“遮羞礼”,而小黄只同意补偿4000元,昔日恋人对簿公堂。这起案子在诉讼前经村委会、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在当地影响较大。开庭时,当事人未达成协议,但法官还是敏锐地感觉到两人的内心世界正发生微妙的变化,并决定趁热打铁,上门调解。当法官一身雨水一身泥地站在当事人面前时,原、被告感动不已,说出了实情,双方早有和好意思,但父母们比较封建,拉不下面子。于是,法官又当起了“娘舅”,对症下药,循循善诱,使两亲家握手言和。三天后,这对青年男女将一面锦旗送到法官手里。
远亲不如近邻
我国物权法列出专门章节对相邻关系作出规定,确定了“十六字”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老周与老涂两家是多年的邻居,关系十分融洽,要是谁家有个什么困难的,对方总是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然而,两年前的一场纠纷使两家形同陌路。此案经过一、二审四次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异常尖锐。如对被告老涂进行司法拘留,虽然能够执行,但社会效果却打折扣。执行人员调阅案卷后发现,当事人矛盾最初系因双方小孩打架引起,大人一直在较劲。找到了矛盾症结后,执行法官从邻里亲情、伦理道德等方面,多次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老涂终于认识了错误,但强调,一个巴掌拍不响,原告也有过错。法官又反过来做老周的工作,老周同意放弃部分赔偿要求,但又要求对方作出积极表示。法官来到涂家,苦口婆心地劝解…… 最终,老涂向老周诚恳致歉:大哥,都怪我,这钱我早该给你了!老周积在胸中几年的怨气瞬间消失,当场推回老涂手头的420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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