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丁国锋 通讯员冯建东 陈敏婕 近日,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以司法建议的形式,确保春节前扶贫款一分不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以避免相关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司法建议发出后,受到了清浦区委书记批示规范这项工作的管理,要求全区“无缝隙”发放扶贫款把这项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据了解,去年10月,该法院受理一起贪污、职务侵占案发现,被告人某社区主任就是在发放扶贫款过程中截留17200元,致使46人次未能领到善款,期间还以虚报扶贫款项的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冒领费用11万余元,入居委会小金库,近7万元被其中饱私囊。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扶贫款被截留是由于帮扶行为存在交叉、帮扶环节脱链分离等原因,也与行政主管部门对扶贫款发放主体及发放流程缺乏监督检查有关。考虑到当前正是春节前扶贫活动集中时期,为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遂发出了这份司法建议。 法院司法建议中,还建议政府部门开展专项检查,走访困难户,调查历年来扶贫款物发放情况,发现违规的,立即移送司法机关。还要制定便于操作的规范制度,使发放和监管有章可循,禁止帮扶单位怠于履行职责,在未能与困难户见面的情况下让基层组织代发或代领。还建议强化主管监督,加强对困难户的名单上报、核实,对扶贫款物的发放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据了解,2012年,清浦区法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涉及民生的司法建议达36条,回复采用率100%,向党委政府报送8篇关注民生细节的调研报告,均在全区通报并开展专项查找整改活动。 来源: 法制网(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