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安全行车和驾驶员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宝丰县法院以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车辆事故发生为目的,采取四项措施,扎实推进活动开展,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抓管理。院党组高度重视警车管理、使用工作,将警车管理作为法院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院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坚持与审判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时,明确规定院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管部门及本庭室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部门责任人与驾驶员之间层层签订安全行车、规范用车责任书,从而形成了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活动氛围。 二是搞好教育促管理。组织全体干警及驾驶员学习法院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对警车驾驶员的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安全教育、服务意识教育、驾驶作风和遵章教育,提高对车辆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定期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庭室负责人和全体驾驶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干警会议,在会上通报车辆使用情况,经常性的进行警示提醒,在全院努力营造文明驾驶、遵章守纪,规范用车的良好风气。 三是完善制度强管理。健全完善了《宝丰法院警车管理若干规定》、《宝丰法院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在制度中对警车停放、维修、加油、出行使用等作出具体规定;以开展活动为契机,在全院开展“百日安全行车”竞赛和“优秀警车管理”评比,努力构建以制度管人,以规定管车的良好局面,确保法院警车和驾驶员一直处于最佳管理状态,努力把各种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 四是强化监督严管理。在活动办公室内成立由院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等部门责任人参加的警车管理督察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警车使用和停放情况进行督察,特别是加强对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事故或酿成不良影响的,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