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切实彰显司法的人民性,虞城县人民法院以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把“树立群众观点,提高办案水平”作为工作的切入点,采用三项措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努力贴近人民群众,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继续深化调解工作。法院认真贯彻最高院关于加强调解工作的意见,以开展“调解竞赛”和“调解之星评选”活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案件的调解工作力度,切实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落到实处。在实践中注重把调解工作的主体从承办法官向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乡村基层组织延伸,在案件范围上把调解工作从民事案件向行政、执行案件延伸,尽力让各类纠纷都能得到和平解决。 二、继续落实司法公开。法院继续推行阳光司法,因为阳光司法可以让民众更知情,让办案程序更公正,让裁判更易接受。法院通过完善司法公开,把司法活动的运行过程公布在当事人面前,把审判程序的各个环节让当事人知晓,确保裁判者的中立性和裁判结果的正当性。法院尤其注重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在裁判文书上网,案件庭审直播上下功夫,为社会公众查询和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提供便利条件。 三、继续强化执行工作。法院加强对执行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执行人员沟通协调、适用法律、廉洁执行等方面的能力,同时不断规范和创新执行方法,开展经常性调研与讨论,在学习各地法院执行工作经验的同时,注重对自身执行潜力的挖掘。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以执行局为中心,各个部门密切配合,克服重重困难,穷尽执行措施,千方百计兑现当事人的权利,有力地提高案件的执结率与和解率,力争让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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