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新乡县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着力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方式与方法,采取四项措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不仅在案件公开审理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还在召开审判委员会研究案件前,邀请有关人大常委会领导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从而进一步体现了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是上门征求意见。该院建立了党组与省、市、县人大代表结对联络沟通机制,以互动方式每季走访人大代表一次,“零距离”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代表和基层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促进法院整体工作开展。 二是开展案件交流。该院根据人大代表的具体建议和要求,定期组织开展个别重点案件座谈讨论会和执行听证会,“零距离”开展案件交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为案件较好办理争取人大支持。 三是主动接受质询。按照“有提案必回复、有质询必答复”的工作原则,针对代表的质询意见,认真查找不足并形成答复意见,采用约谈、走访、请进法院等方式,“零距离”接受代表质询。 四是积极做好听审评议案件工作。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对案件的实体处理、程序、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进行打分,与法官“零距离”进行评议,提高人大代表监督力度,有效确保了审判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