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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时间:2012-01-29 06:53来源:№_せ冰辉ひ 作者:rose 中国法律网
每年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是否返还? 我现在刚30多岁,到50岁再交医保,可以吗?会有什么不同吗?
1、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都是以“整户”参保为基本原则,因而,你的家庭必须全部参保,不允许一个家庭只一部分人员参保,一部分人员不参保,即使是在缴费的时候暂且过关,但如果你有家庭成员生病住院需要报销医疗费用的时候(即使是你已经参保那部分家庭成员生病住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予报销的。 2、如果你是城镇居民户口,参加的是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本金部分分缴费档次按比例返回,且余额每年可以结转;如果你是农业户口,缴费本金全额返还,但每年的余额不能结转,医疗。只能当年全部消费。(可门诊消费) 3、至于你说到了50岁再缴纳医疗保险。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每年都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因为国家实行的这个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上是一个覆盖面极大的社会福利性事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相反国家还要花很大一部分资金补助到居民医疗保险中,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如果有生病住院的情况,国家还是要补贴很多钱的,人人吃了五谷都会生毛病的,花一点小钱给自己一个保障,我觉得还是比较值得的。因而我奉劝你还是每年都参加为好。
每年缴纳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本金是否返还? 肯定不会返还的,参保之后,可以享受生病住院的报销待遇。 我现在刚30多岁,到50岁再交医保,可以吗?会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可以在30和50岁交纳医保,但问题是: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也就是说从50岁参保,在退休之前是肯定不能满足这个要求,否则就会影响将来报销待遇,所以就需要在退休时申请一次性交清,进而增加了交费压力。 是这样的,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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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 司法调解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2-01-29 06:53来源:辉儿洒洒 作者:苦尽甘来 中国法律网
行政调解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行政纠纷的一种方法。国家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属于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纠纷,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从而合理地、彻底地解决纠纷矛盾。 人民调解 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司法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是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通过处分自己的权益来解决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你看医疗。司法调解以当事人之间私权冲突为基础,以当事人一方的诉讼请求为依据,以司法审判权的介入和审查为特征,以当事人处分自己的权益为内容,实际上是公权力主导下对私权利的一种处分和让与。
人民调解:是指居委会、村委会等人民自治组织,对人民的矛盾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制定成调解书后,具有合同的效力。被调解人签收调解书后又返回的,视为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 行政调解:是指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所做的调解。如劳动调解委员会。部分行政调解是行政诉讼的前提。医疗事故索赔。 司法调解:法院在司法过程中进行的调解,一般是可以调解也可以不调解,但离婚案件必须调解。司法调解后,双方达成并签收的调解书具有司法文书的法律效力,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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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事故赔偿金额问题

时间:2012-01-29 07:08来源:風瀟瀟 作者:施源 中国法律网
我姐姐感冒后去医院挂水,结果药水过敏,没能抢救过来,导致我姐姐死亡。这个是不是一定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才能得到赔偿?我姐姐是独生子女,有一个才一个多月的宝宝,一个四十多岁的妈妈。我想问下如果属于一级医疗事故,大概能赔偿多少?(姐姐是无锡人)
因为自己与医院正在打医疗纠纷官司,在这个过程中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帮助,自己慢慢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教训,所以也一直关心网上的医疗纠纷方面的求助,尽力给予细致的回答!但每个个案都细致回答太浪费时间,而大家关注的实际上都集中在相同的几个问题,现在就大家集中关心的几个问题作如下回答,相信能解决大部份问题,对于具体问题如果需要再作补充,将在最后进行补充。 1、大家最关注的焦点-是不是医疗事故?其实这是大家的认识的误区,不管是不是医疗事故,我所引起的后果只要是医院引起的,医院就要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而在实际上,如果是医疗事故,赔偿往往还少于依据民法通则进行赔偿。这中间涉及到一个最大的问题-鉴定,因为医学的专业性,医疗纠纷都要通过鉴定才会判决。如果你非得说它是医疗事故,就必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如果你只要求医院赔偿,你就可以选择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我们选择鉴定是想得到一个公正的结果,而医疗事故鉴定名声在外,鉴定专家和医院都是本地医疗系统的,相互之间关系密切,大家都会出一些事,难免相互照顾一下;但司法鉴定是比较公正的鉴定,我推荐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他们能为患方着想,也有权威,还提供审查服务(收费300-500),如果审查结果不利,就不用花更多的钱进行鉴定了。(这中间涉及到的法律及案例如下可以参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答记者问、首例社会司法鉴定对抗案终审判决书、肖晓龄童与昆明市儿童医院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我应该按什么法律程序处理医疗纠纷?首先不管怎么解决,有没有问题,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是最关键的(记得自己复印一份并盖好医院的章,以后分析鉴定都得靠它),你看 医疗事故和解 。如果病历被他们改掉了后面处理就比较棘手了!如果一出事你就封存了病历,只要医院存在问题,他往往很快就会和你调解的。协调解决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处理快、钱容易到位、不用浪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不是你说要协调医院就按你的要求赔给你钱的,手上还是要一点东西,这就是鉴定,所以我建议大家复印病历后,找一些专家看存在什么问题,再自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托)进行司法鉴定,有了鉴定结论在手,后面就会没那么难,你找医院也调解也好,起诉也好!但也不是没有问题,如起诉后医院再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怎么办,如果鉴定结论不是事故,基本说明你自行委托的司法鉴定结论失效了!所以医院如果不服,你只能同意重新进行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司法鉴定!因为司法鉴定的公正性,它不会与你的首次鉴定有太大的差异的。这之后几乎就没太多问题了。(法律参考:病历管理条例、司法鉴定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3、找律师。如果打医疗官司,律师是必须要找的,首先封存病历你自己去封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关键的病历没复印出来(医嘱、护理)或者不让你复印!再就是委托司法鉴定也要律师事务所,但你不能太相信律师,尤其是小地方的律师,自己也得知道一些,如我上面提到的参考资料也得看看相关的东西,关键的东西自己可以上网咨询一些知名医疗律师,如宋中清、李仁兵等,也有一些遇到相似情况的网友也是很愿意帮忙的,他们往往能提供一些实用的可操作的方法。 4、介绍下我自己的官司,经历了省市两级医疗事故鉴定后,得出不是医疗事故的结论;之后我又自行委托了山东金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的鉴定,得出过错与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结论,现在案件正在审理,因为有前两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给我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所以大家也要从我的经历总结经验教训。参见publicforum/content/news/1/.shtml 5、医疗专业问题。实际上我说了不算,这个还是要请教医生,查看相关医学资料。但从医疗官司中起来,也看过很多案例,能找出一些比较通用的规律,一般先看有没有资质,如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再看有没有违反告知义务,这个在司法鉴定中比较重视,而一般医院都不太重视;再看用药情况,如麻醉药、能引起后果相关的药是否使用不当、还有就是延误诊治等等。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赔偿问题你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算算
医疗侵权责任的构成有四个要件,即损害的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具备以上要件,医疗机构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说,医疗事故鉴定并不是医院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 就本案而言,“挂水,结果药水过敏,没能抢救过来,导致我姐姐死亡”,需分析医疗全过程:诊断、治疗方案、药物(种类、剂量、适应症、禁忌症)、抢救措施等等是否正确和适当。医疗机构有过错则应承担责任,否则不承担。
尽早复印和封存病历资料,如果对死因后争议可以考虑是否尸检。请浏览:
本例要考虑以下问题: 1、注射什么药,是否需要皮试? 2、在发生药物过敏后医院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向医院所在地的市医学会申请。 (广州医疗纠纷律师甘翌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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