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1997年初,我国颁布了新的《律师法》,进一步明确规定私人可以开办“合伙的律师事务所”,这表明中国的司法制度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段祺华律师在5年前就开始为之而努力。
段祺华生于1956年,1978年考入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系。“中国迎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春天,我才得以进入学校”,段祺华说。1986年他拿到华东政法大学的硕士学位,1988年他赴美留学,他的毕业论文的题目是《论在中国开办私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可能性》。但是,美国导师只给了他3.2分,并开玩笑说:“等你真的在中国开办了私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我再给你满分,并把中国法教授的位置让出来。”当时,中国的律师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在美国法律界看来,在中国创办私人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本不可能。
1992年,国内外媒体关于中国再掀改革开放浪潮的报道令段祺华心潮澎湃,他感觉时机成熟了,于是,他辞去了高薪厚职,带着家人回到了上海,准备创办中国第一个私人合伙制涉外律师事务所。果然不出美国导师的预料,在创业的初期,“千辛万苦”不足以形容段祺华的遭遇。他跑遍了上海市及中央各有关部门,对其开办私人律师得到的答复千篇一律:不行。当时的上海,虽然鼓励留学生来工作,但口子并未全部敞开。虽然四处碰壁,但段祺华坚信,中国要走向世界,一定会有开办私人合伙制律所的那一天。半年多的时间里,他已经不记得自己打了多少份报告,游说了多少人。直到有一天,一位领导在一份文件上批示:“可以开这个口子。”
1993年4月8日,中国第一家私人合伙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式挂牌。此举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信号,引起国内外媒体的极大兴趣。段祺华也因此成为开办私人律师事务所的中国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