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分类:商业与银行卡、单位与个人卡、金与普通卡、贷记与借记卡、人民币与外币卡、主卡与附属卡。
96年4月1日《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
合理谨慎地审查信用卡应注意事项:
1、 确为本行可受理的信用卡;
2、 信用卡在有效期内,未列入“止付名单”;
3、 签名条上没有“样卡”或“专用卡”字样;
4、 信用卡无打洞、剪角、毁损或涂改的痕迹;
5、 持卡人身份证或卡片上的照片与持卡人相符;
6、 卡片正面的拼音姓名与卡片背面的签名和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7、 银行销户时,单位卡帐户金额不得提取现金,只能转入基本帐户。
8、 透支限额金卡为1万元,普通卡为5千元;
9、 持卡人可以要求挂失止付,有关机关可依法冻结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