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 |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200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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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10万元下 |
2000—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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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 |
6%—5%,实行按标的额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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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 |
5%—4%,实行按标的额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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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 |
4%—3%,实行按标的额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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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1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内 |
3%—2%,实行按标的额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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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涉及财产关系1000万元以上 |
2%—1%,实行按标的额比例分档、累计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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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察阶段 |
实行计件收费,2000元—8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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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起诉阶段 |
实行计件收费,3000元—10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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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判阶段 |
实行计件收费,5000元—30000元/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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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
实行计件收费,参照上述不同阶段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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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代理以及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 |
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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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各类申诉案件的立案 |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3000—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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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案件立案后又代理诉讼的 |
按前述相应案件的诉讼收费标准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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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计时收费方式 |
每人每工作小时200—2000元,具体的计时、收费方法由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约定包干办案差旅费的,办案差旅费在律师服务费总额的10%以内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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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复杂和有重大影响的法律事务 |
律师事务所经与委托人协商,可高于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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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作规定的律师服务收费 |
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