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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详述中国法律网向您提供使用本网站服务的权利的条款。

    欢迎阅读中国法律网用户协议。本协议详述您在 www.5Law.cn(以下统称“网站”)使用本网站服务所须遵守的条款和条件的一般原则。

    1. 用户协议的接受
    中国法律网按照本网站用户协议(“本协议”)的规定,向用户提供一系列的互联网服务,包括登录和浏览网站信息、使用电子论坛和电子邮件等服务(以下称“服务”,)。无论您以任何的方式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浏览网站上发布的网站信息、注册、发布网站信息(“使用服务”),在使用服务之前,您必须阅读、同意并接受本用户协议和隐私权保护规则中所含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以下明示载明的及因被提及而纳入的条款和条件。您以任何方式使用服务的行为,无论您是否已经成为本网站的注册用户,将被视为您已经阅读、同意并接受上述条款和条件。

    通过接受本用户协议,您还同意受中国法律网其他关联网站用户协议和(在您使用上述网站的情况下)其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约束。

    本网站可能酌情决定随时通过在本网站网站的显著位置上公布经修订的条款以对本协议进行修订。本网站也将在本网站网站的公告栏上发出用户协议已经修订的通知。除以下所述以外,所有经修订的条款自其最初于本网站网站公布起30日后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该等修订,您必须终止您与中国法律网的用户关系。本协议就新注册用户而言于接受注册时生效,而就所有已注册用户而言于2007年8月1日生效。

    2. 用户资格

    本网站的服务仅向适用法律下能够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的个人和法人提供并仅由其使用。在不限制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本网站的服务不向18周岁以下人士或被临时或无限期中止的中国法律网用户提供。如您不合资格,请勿使用本网站的服务。此外,您的中国法律网账户和用户名不得向其他方转让或出售。另外,中国法律网保留根据其意愿单方面中止或终止您的账户的权利。

    3. 内容

    3.1 定义 您理解并同意本网站上的所有网站信息,包括其中的文字、文档、图片、声音、视听资料或其它的材料以及用户在电子论坛或其它公共区域发布的信息(“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传输,用户对其上传的内容享有完全的支配权并且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3.2 内容的真实性 您理解并同意,尽管中国法律网可以根据用户的举报或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建议,在事后对不良信息/用户采取删除/封账号等方式,但是中国法律网对于由用户上传的内容并没有经过事先的审核程序,因此中国法律网无法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您通过使用内容所获得的信息可能会存在不真实甚至欺诈的情况,因此,您在依赖用户上传的内容作出行动或选择时,应提高警惕,防止网络欺诈的发生。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中国法律网的客户服务部门。您在依赖用户上传的内容行事时遭受的损失和其它一切后果由您独自承担。

    3.3 内容的所有权和许可 中国法律网上的内容由上传内容的用户所有或合法支配,并且该上传用户对所上传的内容承担全部责任。中国法律网包含了来自本网站和您、以及其他用户的信息。您同意不复制、修改或传播中国法律网和本网站的版权或商标。当您向本网站提供内容时,您即授予本网站非独家的(亦可在发布信息时特别约定为独家的及排他性的)、全球性的、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特许使用费的、可再授权他人的权利来行使该内容的版权、公开权、以及加入数据库的权利。(本网站需要上述权利以便接受和展示您的内容。)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已经受到侵犯,请联系本网站,本网站将协助调查此事。对于本网站有理由怀疑违反了本规则或侵犯他方权利的内容,本网站保留删除的权利。

    4. 第三方内容

    本网站可能包含其他网站的链接,从该等链接可以连接到其它的网站、系统、数据库、程序乃至整个互联网(“第三方内容”)。第三方内容完全独立于中国法律网本身且不受中国法律网的控制,因此,中国法律网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不做任何声明或保证,其包含在中国法律网网站上也不意味着中国法律网对此做出了上述声明或保证。您理解并同意您通过点击该等链接乃至接受第三方内容或服务所遭受的损失和其它一切后果由您独自承担。

    5. 免责

    5.1 非发布方/非信息审核方/非联络方 鉴于本网站仅作为您在网上分发及公布您的信息的渠道,而并非信息的发布方;同时,本网站既没有事先审核用户上传的内容,也没有事后参与用户之间的实际联络,您如因为浏览本网站的内容或第三方内容遭受到任何损失,或与一名或多名用户发生争议,就上述损失和/或争议产生或在任何方面与上述损失和/或争议有关的每一种类和性质的已知或未知、可疑或非可疑、披露或未披露的索赔、要求和损害,您应免除中国法律网(和本网站的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关联网站、母网站、子网站和雇员)的责任。

    5.2 资料控制 本网站就您在本网站网站的网站信息和账户向您发出通讯和通知。本网站的通讯不代表对您的网站信息做出任何背书、保证或赋予合法性。您应独立负责网站信息的合法性,负责完成您参与的所有交易(包括监督情况和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义务)。本网站不对其他用户提供的且通过本网站系统可获取的信息、物品、资料或内容加以控制、表示赞同或认可。您可能发现其他用户的资料有侵犯性、有害、不准确或具有欺诈性。使用本网站网站进行交易时请小心谨慎。请注意,与未成年人或试图诈骗的人进行联络时也存在风险。

    6. 登录网站信息

    6.1 信息描述 您必须在法律上能够有权支配您在本网站网站上登录的网站信息。您必须在本网站网站的登录网页上对您的网站信息和所有条件做出说明。您的登录仅可包括与该网站信息有关的文字提示、图片、照片和其他内容。所有登录信息必须于适当网站内登录。

    6.2 欺诈 在不限制法律上或本协议项下中国法律网可取得的任何其它救济的前提下,如本网站(通过定罪、和解、保险或其它调查或本网站自行酌情决定的其它方式)怀疑您参与了与本网站网站有关的欺诈活动,中国法律网可全权酌情决定删除您的登录网站信息,中止或终止您的中国法律网账户,冻结您的电子邮件或者拒绝您的IP地址访问本网站,或以其它的方式终止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

    7. 您的资料

    7.1 定义 “您的资料”的定义是您在注册或登录网站信息过程中、在任何公共信息区域(包括留言栏或反馈区)或通过任何电邮形式或手机短信向本网站或其他用户提供的任何资料。您的资料包括您在本网站的网站登录网站信息或展示的物品的描述及您在本网站网站内的其他网页上公布的任何内容。您对您的资料负全责,而本网站仅作为您在网上分发及公布您的资料的渠道。

    7.2 许可 您为使中国法律网能够使用您向本网站提交的资料,使本网站不违反您可能在该资料中拥有的任何权利之目的,同意向本网站授予非独占、全球性、永久、不可撤消、免使用费、可分许可(通过多层许可的方式)的权利,以行使您在您的资料(在任何已知或目前为未知媒体中)享有的与您的资料有关的著作权、发表权和数据权。中国法律网将根据本网站隐私权保护规则使用您的资料。

    7.3 进入和干扰 本网站包含机器人排除探头。网站上的大部分资料按真实时间更新,是专有的或经本网站用户或第三方许可给中国法律网。您同意,未经本网站明示书面准许,您不会为了任何目的使用任何机器人、蜘蛛软件、刷屏软件或其他自动方式进入网站。此外,您同意您将不会:(i)进行任何对本网站内部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按本网站自行酌情确定)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ii)未经中国法律网和适当第三方(如适用)事先明示书面准许,对网站的任何内容(除您的资料以外)制作拷贝、进行复制、修改、制作衍生作品、分发或公开展示;(iii)干扰或试图干扰网站的正常工作或网站上进行的任何活动;或(iv)越过本网站可能用于防止或限制进入网站的机器人排除探头或其他形式。

    8. 禁止性行为

    您应在适当的栏目或网站内发布,浏览或使用信息,不应做出任何禁止性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任何法律或本网站公布的禁止性内容规则;
    违反本网站的电子公告服务规则;
    内容不实或有误导性;
    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
    传播或发布包含有垃圾邮件、连锁信、或金字塔式方案(靠上线发展下线而推行的传销方式)的信息;
    传播病毒或其它任何可能损害中国法律网或中国法律网用户利益或财产的技术;
    对中国法律网的内部构造施加不合理的负荷或妨碍中国法律网的正常运行;
    复制、修改、或传播他人的内容;
    未经他人同意而获取或收集其信息,包括电子邮件地址等;
    使用分流的措施阻止或限制对中国法律网的访问;
    明知或者理应知道不符合信息发布人的意愿或要求而联系或骚扰信息发布人。

    9. 滥用

    9.1 虚假信息 作为用户,您须对自己的网络言行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您不得利用中国法律网的服务,以自己或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可疑的虚假信息。

    9.2 侵权信息 您必须保证您对您登录的网站信息享有合法权利,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的知识产权或权利。

    9.3 防止滥用 如果您发现登录的网站信息有任何问题或违规内容,请向 service@5law.cn 举报请使用举报系统通知本网站,从而使本网站可以一起保证本网站正常运作。如果本网站认为用户在制造问题或其行动违反了本网站规则的内容或精神,本网站可以限制或终止本网站的服务、删除网站上的内容,并采取技术和法律手段使得该用户离开中国法律网。然而,无论本网站是否决定使该用户离开中国法律网,本网站都不承担因用户未经授权使用或非法使用中国法律网服务而产生的责任。

    10. 违约

    在不限制其它救济的前提下,如发生以下情形,本网站可能限制您的活动、立即删除您的登录网站信息、向本网站社区发出有关您的行为的警告、发出警告通知、暂时中止、无限期地中止或终止您的用户资格及拒绝向您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无限期的终止用户资格,拒绝您当前的IP地址访问本网站等): (a)您违反本协议或纳入本协议的文件;(b) 本网站无法核证或验证您向本网站提供的任何资料;或 (c)本网站相信您的行为可能对您、本网站用户或本网站造成财产及其他损失或带来法律责任。

    11. 隐私

    中国法律网设有适用于所有用户并纳入用户协议的隐私权保护规则。您必须使用服务之前阅读并接受隐私权保护规则以使用本网站的网站,且您在作为中国法律网用户期间将继续受其规定(及本网站对隐私权保护规则作出的任何修订)的约束。

    12. 不保证

    本网站和本网站的供应商以“按现状”的方式提供本网站网站和服务, 而不带有任何保证或条件,无论是明示、默示或法定的。本网站对本网站的供应商向用户提供的服务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承诺或保证。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和本网站的供应商特别否定任何有关所有权、适销性、特定目的之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此外,本网站不就持续地、不受影响地或安全地接触本网站服务作出担保,且本网站网站的经营可能受本网站无法控制的多种外部因素影响。

    13. 责任限制

    13.1由于中国法律网上面大多数的内容来自用户,本网站不保证这些信息和用户联络方式的准确性、以其所提供内容的质量、安全性或合法性。您同意不就其他用户发布的内容或所作所为追究本网站的责任。本网站也不能保证可以持续地或安全地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因此,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排除所有的潜在保证、条款和条件。本网站对于您由于使用中国法律网而造成的任何金钱、商誉、名誉的损失,或任何特殊的、间接的、或结果性的损失都不负任何责任。您同意您就您自身行为之合法性单独承担责任。您同意,中国法律网和中国法律网的所有关联网站和相关实体对本网站用户的行为的合法性不承担责任。

    13.2 如果您所在的地区法律不允许免除保证或损失责任豁免,那么上述免责和豁免声明将不适用于您。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如果本网站被认为应该承担责任,本网站对您和任何第三方承担的责任将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14.补偿

    就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由于您违反本协议或纳入本协议的条款和规则或您违反任何法律或第三方的权利而产生或引起的每一种类和性质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损失和损害(实际、特别及后果性的),无论是已知或未知的,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您同意就此对本网站和(如适用)本网站的母网站、 子网站、关联网站、高级职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进行补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15. 遵守法律

    您应就您使用本网站的服务及对登录网站信息、之后的询价、及出售遵守所有适用的国内、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国际法律、法令、条例和法规。特别是,您必须确保您的活动、您登录的物品和您在本网站公布的您的资料不违反任何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仅仅是您,而非中国法律网,应负责确认您的活动是合法的。您必须确保您遵守所有适用法律。您还必须确保您遵守本用户协议和隐私权保护规则及纳入上述文件的所有其它条款和规则的所有规定。

    16. 无代理关系

    用户和中国法律网是独立的合同方,本协议无意建立也没有创立任何代理、合伙、合营、雇员与雇主或特许经营关系。本网站也不对任何用户及其网上发布信息行为做出明示或默许的推荐、承诺或担保。

    17. 通知

    除非另行明示载明,任何通知应以一般挂号信形式或以传真发往[郑州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1611,邮政编码:450000]或以发往您在注册过程中向中国法律网提供的电邮地址(就您而言)的方式发出。或者,本网站可通过已预付邮资,将通知发往您在注册过程中向中国法律网提供或您作出相关更新的地址。任何通知应视为于以下时间发出:(a)如通过电邮发送,则电邮发送后24个小时,但发送方被告知电邮地址无效的,则属例外,(b)如以预付邮资的信件发送,则投邮之日后三个营业日;如寄往或寄自中国,则在投邮后第七个营业日,(c)如通过传真发送,则传真发出的该个营业日(只要发送人收到载明以上传真号码、发送页数和发送日期的确认报告)。 就本款而言,“营业日”指中国境内除星期六、星期日或公众假期以外的日期。

    18. 其他条款

    以下文件被纳入本用户协议,且您同意受该等文件所载的条款和规则约束。对下列规则的任何变更将在本网站网站公告栏上刊登。

    本网站的隐私权保护规则可从网址为http://5ask.cn/about/copyright.shtml 的网页获取。本网站可不时变更本网站隐私权保护规则,本网站作出的变更自本网站至少提前30日通过在公告栏上刊登变更通知后生效。

    19. 一般规定

    本协议在所有方面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网站所有用户均不可撤销地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郑州市的法院的管辖。本协议的规定是可分割的,如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被裁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规定可被删除而其余条款继续有效并应予以执行。您同意,在发生并购,本协议和所有纳入的协议可由中国法律网按本网站自行酌情决定向第三方自动转让。本协议的各个标题仅为参考之用,在任何方面均不界定、限制、解释或描述该条的范围或限度。本网站未就您或其他方的违约采取行动并不等于本网站放弃就随后或类似的违约采取行动的权利。您同意,本协议不得仅由于系本网站制订而以对本网站不利的方式予以解释。本协议和本协议所含条款和条件载明本网站双方之间就本协议标的之全部谅解和协议。第3条(费用)关于本网站服务的收费的规定、第6条(免责)、第8.2条(许可)、第8.3条(进入和干扰)、第14条(责任限制)和第15条(补偿)在本协议终止或届满后继续有效。

    20. 披露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由位于郑州市农业路国际企业中心B1611室、邮政编码:450000的河南时刻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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