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从2001年元月启动实施,目前全市参保人数55万人。从2005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列入预算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了市属国有破产、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受到中央领导、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的充分肯定。目前凡有缴费能力的企业职工,绝大部分都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去年我市12个县(市)、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随着城镇职工和农民基本医疗问题的逐步解决,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国家“十一五”规划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省劳动保障厅把郑州列为全省两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镇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方向,财政支出要更多地向公共财政倾斜,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二、为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市劳动保障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2006年把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列为全局重大工作目标。他们与复旦大学合作研究,进行了调研、测算和论证,并向劳动保障部、省劳动保障厅专题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局委、居民征求意见会,2006年12月1日报市政府67次常务会研究,12月15日市政府召开居民听证会,12月31日报市委常委会研究。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什么时间启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7年年底前要达到全覆盖,为此,市政府将于近期召开“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动员大会”,全面贯彻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的这一重大决策。这项制度的启动和实施,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将具有重要意义,这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惠民爱民,坚持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的人文关怀。
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有多大?
据统计,至2005年底,郑州市人口716万,其中,市区城镇人口294万,扣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4万人,再加上市区内省、部属大中专学生33.8万人,全市尚有253.8万人未参加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在校中小学生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另外,我市还有80万名农民工需要制度来安排参加医疗保险。
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什么?
(一)坚持“低费率、广覆盖、保基本”,筹资与保障水平与我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个人和家庭缴纳为主,财政补助、单位补贴为辅;
(四)权利与义务对等;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会医疗救助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一)具有郑州市城镇户籍、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内的居民。主要包括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职工家属、无业人员、转为城镇户籍的被征地农民、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孤儿等。
(二)郑州市城区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包括市属、省属、部属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2007年1月1日后,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满二年且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异地享受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退休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属于本办法的参保范围)。
七、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有补助吗?
为了使广大居民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一定补助。2006年12月1日,在市政府常务会上,赵建才市长指出: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发展的方向,财政支出要更多地向公共财政倾斜,让更多的人群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同时要求争取将我市列为国家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设试点城市。12月31日,在市委常委会上,王文超书记指出,在解决了城镇职工和农民的医疗保险问题后,要让广大市民也享受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财政补助资金要加大投入,要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列为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2007年年底力争达到全覆盖。
八、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了吗?
在制定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时,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多次听取汇报,王文超书记、赵建才市长、李柳身常务副市长等领导十分关心,对涉及财政补助方面都表示给予大力支持。市劳动保障部门还多次到省劳动保障厅征求意见,并专程赴京到劳动保障部进行汇报,劳动保障部医疗保险司提出了书面修改意见并派陈金甫副司长专门到郑州进行指导。在对《办法》论证的同时,还先后召开了居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直委局四次征求意见会。尤其是2006年12月15日,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要求,市政府又组织召开了一次居民听证会,包括新闻媒体在内的70多名居民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会后,省会新闻媒体对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给予了大量宣传报道。
九、外地市有这项政策吗?
据了解,我市这项政策的出台,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由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给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的将是首家,在全国大中城市中,也是为数不多的城市之一。这充分说明了郑州市委、市政府对广大市民的人文关怀和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改革开放成果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是郑州市扩大政府公共服务、提高社会化管理职能、构建和谐郑州的突出表现。这一制度的建立,必将极大地缓解和减轻我市城镇居民看病就医的负担,为病人、为家庭、为社会解除后顾之忧。
十、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是怎么安排的?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近期要召开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动员大会;2007年2月份各区要进行宣传、动员,组织人员,制定方案,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3月至6月份,各区全面开展调查登记,对申报人员收缴照片、制卡费;7月份,对各区参保居民信息录入及核对;8月至10月份,对各区参保登记居民分期分批制作、发放医保卡;11月至12月份,征缴医保费。
十一、是否能同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不能。
十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数额是多少?
(一)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筹资数额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市财政补助30元,区财政补助10元;
(二)18周岁及以上城镇居民筹资数额为每人每年33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市财政补助60元,区财政补助20元。
(三)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筹资数额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50元,市财政补助40元。
十三、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是否需要缴费?
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个人不需要缴费,所需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全额补助:18周岁以下及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市财政补助70元,区财政补助20元;18周岁及以上的,市财政补助270元,区财政补助60元。
十四、城镇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每月15日前,居民持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到户籍登记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申报登记手续。
十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否设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金额为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立个人帐户。18周岁以上个人帐户划入50元,18周岁以下划入25元,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不设立个人帐户。
十六、参保居民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参保居民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起付标准按不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划分为:一类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类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类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0元。
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在一、二、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
十七、哪些“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参保居民发生的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门诊透析治疗、异体器官移植门诊抗排异治疗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给予适当补助。
十八、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如何解决?
为了解决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解除大病患者的后顾之忧,在建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建立了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为每人每年10元,18周岁及以上的为每人每年30元。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补偿限额为35000元。这样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6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