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医疗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医疗律师 在线咨询 医疗贴吧  
  行业新闻 - 医疗事故 - 医疗鉴定和诉讼 - 医院管理 - 制药产业 - 医疗器械 - 医疗美容 - 理论探讨  
    北京特邀医疗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烟台阿
· 辽宁省药监局发了4月北京
· 把脉医患纠纷症结何在?
· 二审代理词
· 参加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 2009年最令人震惊的十
· 何俊律师参加河南省司法厅
 
  当前位置:主页 > 医疗法规 > 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 第13号)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09-10-5   来源: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9年 第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09-09-29   17:48:03 



    为增强公众自我防护意识,做好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公民个人应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增减衣物,加强身体锻炼,注意合理饮食,保证充足睡眠,防止过度疲劳;有病及时就医,有近期外出旅行史的患者应当主动提供旅行史。
    二、注意防范甲型H1N1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
    (一)建立良好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勤洗手,尽量避免用手触摸眼、鼻、口,咳嗽和打喷嚏时用纸巾、手帕等遮住口鼻;减少在人群密集、通风不畅场所的逗留时间;避免与有流感样症状(发热伴咳嗽或咽痛)人员密切接触;外出旅行时应携带适量口罩、消毒纸巾等物品备用。
    (二)建议甲型H1N1流感高危人群(详见备注)和出现流感样症状的人员取消或推迟外出旅行,避免参加大型聚会活动。
    (三)出行期间出现发热等流感样症状者,要在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与他人密切接触,并及时终止旅行。 
    (四)建议假日期间出现流感样症状,假日结束后尚未康复的学生继续居家休息,在症状消失24小时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注意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
    (一)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制作食品要生熟分开。
    (二)彻底加热食品,尤其是海产品和肉类;不要食用生的或半生的螺、鱼、虾等水产品。食品要在10℃以下或60℃以上妥善贮存,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三)保持厨房卫生;切勿在厨房内存放有毒物及其容器。
    (四)饮用开水、合格瓶装水或桶装水,不饮用生水。
    (五)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不购买无证照摊贩销售的食品和饮用水,不采购无资质企业快餐。
    四、注意防范虫媒传染病等其他疾病。
    外出旅行者要及时关注旅行目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健康提示,做好个人防护,防止蚊虫、蜱、蚤叮咬;在血吸虫病疫区旅行时,应避免接触疫水;在鼠疫疫源地旅行时,不接触、不猎捕、不剥食旱獭、鼠等野生动物,不在旱獭、鼠等动物洞口周边停留。
    特此公告。

    备注:甲型H1N1流感高危人群是指患甲型H1N1流感后可能病情较重,病死率较高的人群。包括:年龄<5岁的儿童(年龄<2岁更易发生严重并发症);年龄≥65岁的老年人;妊娠妇女;伴有以下疾病或状况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高血压除外)、肾病、肝病、血液系统疾病、神经系统及神经肌肉疾病、代谢及内分泌系统疾病、免疫功能抑制(包括应用免疫抑制剂或HIV感染等致免疫功能低下)、19岁以下长期服用阿司匹林者;集体生活于养老院或其他慢性病疗养机构的人员。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 ·专家:维C饮料对美容没任何作用 还不如喝水
下一条: ·专家看中川昭一醉酒:酗酒可致抑郁引发癫痫暴毙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