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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非目录药品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09-8-20   来源:   编辑:
 
卫生部: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非目录药品
2009年08月20日 12: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0日电 “基层目录允许省级人民政府经过卫生行政等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定和程序增加非目录药品,确保制度不走样、不变形”,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作出如上表示。 
  郑宏说,目录出台以后在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应该是一种封闭运行,但不强调全部配备使用。这实际上是考虑到目前药品有合理使用的一面,也有药品滥用的一面,特别是生产供应流通领域里还有很多不规范现象存在。
  郑宏接着说,这个目录是政府主导,同时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现在拿出的300种药物,就存在一些差距。有些地方可能不够用,特别是一些发达地区,有些地方觉得还可以,所以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思路也在不断调整。
  郑宏指出,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初期,使目录既适合于基层的需求,同时也使地方有一定的自主性,但是要按照一定程序。
  郑宏最后强调,让老百姓吃药,必须要满足用药,并不是希望他们大量吃药。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就是希望这个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满足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用药的费用负担。(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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