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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胸验肺”的还应该有谁?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09-8-10   来源:   编辑:
 
“开胸验肺”的还应该有谁?
时间:2009-08-05 10:13:10 来源: 中新网河南新闻 【 打印 】 【 关闭 】 
    中新河南网郑州8月5日电(记者 李朝栋)近日,河南新密市的张海超一下子成了名人。这是他甚至他的家人做梦可能都想不到的。以慷慨赴死般壮烈的张海超,用活人之躯“开胸验肺”惊动了北京,7月27日才得到了尘肺三期的官方结论。那时的张海超恐怕是早已欲哭无泪了,因为这样的结论意味着什么,少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对张海超而言无异于死亡判决。 
     那么,关键是是什么造成了张海超尘肺三期,抑或言之是谁“害”了张海超?
  据相关报道,张海超在2005到2007年三次公司组织的体检中均发现了疑似尘肺病并要求详查的体检通知,然而公司方不仅予以隐瞒,且仍让其继续在危险岗位上上班,致使张明显感到身体明显不适时,才不得不休假治病。
  再说,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当长期奔波求诊的张海超拿着多家知名医院的尘肺诊断证明去给他们说时,他们仍直言若要他们改变他们的诊断结果是不可能的。这时候的张海超恐怕怎么也不会明白: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为啥就偏偏就与人家的诊断不一样那?
  事实上,张海超工作的那家公司,不仅从事的是有害健康的工作,但就隐满张海超的病情,致使病情发展到不能医治的程度,这无异于“害”了张海超。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有关人员“抱着明白装糊涂”,甚至以手拿尚方职业病鉴定“垄断宝剑”的高傲姿态,置常识性医学常识、医生的职业道德于不顾,就是不改他们的诊断结果,这其实也是在“害”张海超。关键是他们为啥要这样做?他们与张海超有仇吗?这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明白,会不会像老白姓说的那样,他们不是跟张海超有仇,而是与那家公司有“亲”,不能怪他们,更不能怪有关制度,因为中了“钱魔”,是很难自拔的?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复杂的是他们别有用心的“目的”。据说张海超工作的公司老板还是个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为人民”,那个老板恐怕不是人民的代表,至少不知道他是怎样当上人大代表的。
  “张海超事件”有人归结为制度问题,其实执行这些制度的人的问题,恐怕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再好的制度也是需要人去执行的。对于与此事有关的人,是不是也应该“开胸”验验,不过他们验的不应该是肺,而应该是“心”。是时候好好修修一些人霉变的“心”了,否则,谁能保证没有“王海超”、“李海超”、“赵海超”再出现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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