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川食药监械[2006]9号)要求,结合全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 明确责任
医疗器械有别于普通商品,安全有效的问题不可松懈。一切要以病患者的利益为优先考虑,医疗器械的质量优劣,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安定,切不可等闲视之,加强医疗器械管理目的在于保证公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各医疗机构要通过对本单位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梳理,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质量,促使本单位进一步增强管理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突出重点 明确责任
各单位应当建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和机构职责,配备与使用相适应的具有一定专业知识、使用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的相关制度,配备相应人员承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收集、调查、上报及处理工作。
全面清理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核查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有无产品注册证、产品注册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采购的医疗器械应当做到逐批(件)验收、记录,并建立相关资料档案。
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仓储管理制度,配备了符合条件的仓储场所,完善库房储存条件;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产品设立专门的储存场所和设备。
三、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9月1日前,就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向各医疗单位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单位应根据通知要求开展自查。
第二阶段:实施检查
9月1日后,我局将组织对医疗机构在用设备、医疗器械的专项检查。
四、积极探索 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起一个医疗器械管理的长效机制,是规范我市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的需要,我们要本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使用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思想,强化医疗器械管理,制定并落实好各项管理规定。我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医疗单位的沟通,建立和完善我市医疗器械产品数据库,为医疗机构查寻相关信息提供方便。各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医疗器械的清理、登记工作,要求上报的登记表格1(附件1)、表2(附件2)于2006年9月20日前汇总盖章连同电子文档报我局医疗器械处。
五、其他
各单位要将自查工作当作是一次提高管理水平的难得机遇。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通过自查,要搞清楚本单位现有医疗设备、医疗器械使用的总体情况、管理状况、关键岗位人员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尽快加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使医疗器械的使用、保管工作得到规范;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医疗器械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六年八月九日
第二、三类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设备名称 购进(来源)单位 生产单位 产品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 购进日期 已使用时间 有效期限 在用状态 注:第二、三类在用医疗器械设备是指正在使用,或短期维修后仍要使用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设备;在用状态:填写合格、不合格、维修。 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序号 产品名称 购进(来源)单位 生产单位 产品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备注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四川省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