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医疗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医疗律师 在线咨询 医疗贴吧  
  行业新闻 - 医疗事故 - 医疗鉴定和诉讼 - 医院管理 - 制药产业 - 医疗器械 - 医疗美容 - 理论探讨  
    北京特邀医疗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烟台阿
· 辽宁省药监局发了4月北京
· 把脉医患纠纷症结何在?
· 二审代理词
· 参加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 2009年最令人震惊的十
· 何俊律师参加河南省司法厅
 
  当前位置:主页 > 医疗事故 > 浏览

医疗事故受理所需的材料及受理程序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3-10-15   来源:   编辑:
 

  受理材料

  1、《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

  3、申请人是患者本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

  4、患者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的法定代表人或监护人,除提交患者和代表人或监护人的本人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和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患者死亡的,申请人应是患者直系亲属,除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外,还需提交申请人和患者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6、申请人是医疗机构的,应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7、申请人是医务人员的,应提交身份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备合法执业资格的证书;

  8、其他。

  受理程序

  1、 提交申请

  (1) 医疗事故处理途径: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

  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争议当事人可自行选择。

  (2) 提出申请: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向发生医疗争议机构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初步审查

  相关行政部门的审查人员首先要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 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2)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

  (3) 医疗事故争议行政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

  (4) 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

  (5)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6) 是否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

  3、 受理决定

  (1) 相关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10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3)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不予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

  4、 组织鉴定

  (1) 受理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填写《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相关鉴定组织鉴定,并填写《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受理决定书》通知申请人。

  (2) 申请人对鉴定结果不服的,可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填写《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符合规定的申请7日内填写《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移交书》和有关材料交由上级鉴定组织再次鉴定。

  不予受理的情形

  (1) 超过受理时限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2、37条)

  (2) 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0条)

  (3) 非法行医(不符合执业医师和医疗机构管理条理有关规定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1条)

  (4) 争议双方当事人一方为军队医疗机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

 
上一条: ·医疗事故鉴定与司法鉴定的关系
下一条: ·肾结石手术造成的医疗纠纷赔偿案例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