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结石手术造成的医疗纠纷赔偿案例
患者李××因腰部胀痛不适在××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双肾结石、左肾囊肿、右肾积水;医院为患者做了右肾盂切开取石术,出院后症状未见明显改善,患者腹部依然疼痛并且出现膨隆,院方告知患者没有事情,过两年就会痊愈;两年后患者因腹部疼痛难忍又到该医院检查,发现了左输尿管结石,又再次在该医院住院治疗并做了左肾输尿管镜下气压弹道管碎石术;一年后患者因腹部膨隆继续增大且疼痛第三次到该医院治疗,经院方认真检查,被诊断为左下腹壁刀口疝、左输尿管结石、双肾结石,其后患者又到山东省立医院等多家医院检查治疗,一直未能痊愈,患者遂委托张勇律师代为维权。 【处理结果】 在诉讼过程中,院方提出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依法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张勇律师经过认真审核患者相关的病历及查阅了大量的医学资料后,认为患者目前存在的腹部膨隆及其他病情均是院方手术不当所造成,在患者第一次手术后右腹部出现膨隆时没有给予认真的检查治疗,二次手术时亦没有注意到患者腹部刀口的病情,直接导致患者刀口疝的形成,造成患者腹部严重膨隆,对患者的身体造成严重损害。但是医学会一方面认为院方在发现患者右腹部膨隆后没有及时给予处置存在过错,另一方面又认为患者目前的人身损害与院方的医疗行为无关,不构成医疗事故,明显自相矛盾。接到该医疗事故鉴定书后,张勇律师一方面代理患者向法院提出了司法鉴定申请,要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院方的医疗过错行为进行鉴定,另一方面又与院方联系,阐明利害关系,最终致使院方妥协,双方达成调解,使患者得到了合法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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