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在今天以经是一个公认的“救死扶伤”最快捷最有效的方式。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案例一:重庆一女孩罗兰在路途中休克。父母打通120电话时是中午12:20,但急救车13:30才赶来。也就是在这一个多小时的等待中,罗兰停止了呼吸。记者得知,来救罗兰的急救车是从江津市第二人民医院发出的,记者从这里开始打表计算,当车子开到罗兰出事的地方从仪表中可以清楚的看到只有 17.4公里,记者用了27分钟。为什么那辆急救车却跑了一个多小时呢?
案例二:早在2003年4月14日今日说法栏目播出的《云阳120迷宫》,就已经在关注重庆各县市120急救号码混乱的问题。当时的悲剧发生在重庆云阳的余静琼身上。她的家离当地最大的医院不过200米,丈夫在凌晨突发心急梗塞后她连续拨打了3次120号码,急救车半个多小时后到了,她的丈夫也去世了。
而这类情况决非仅仅重庆“享有专利权”!那我们就要问为什么?
利益,商业利益猛与虎也!120涉及到两方面的利益:1,电信部门的收益。电信服务行业有“网通”“电信”“联通”“移动”“铁通”等。各自都为自己利益着想,而不考虑医院与患者的最短路途。只在双方同为一家电信客户时提供120服务。2,医院出于自生商业利益不会拱手将远路“客户”让与近路医院。因为一次120收益不在1000——3000以下。
哦!医院的宗旨就是“扶商”而非“救死”!
时代在前进,我落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