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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用药公示榜监控医生“大处方”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1-1-7   来源:   编辑:
 
针对当前患者反映强烈的医务人员为多拿提成而多开药、开关系药、开贵药现象,河北省卫生厅近日要求县级以上医院对医生开出的药品用量予以公示,对那些搞不正之风的医生进行曝光。

  这项药品用量监控公示制度要求,对于临床医生单品种药品的用量、金额,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每季度排序公示一次,同时对用量排位靠前、出现不正常增量的药品名称及其生产厂家或药品经销企业也要进行公示,作为卫生行风监督部门的查处依据,同时接受社会的质询、监督。药品监控的重点是抗菌素、心血管药物、抗肿瘤药物、生物制品及营养治疗药物。

  由于目前河北省卫生系统财务收费已经全部实现微机联网,因此,卫生主管部门通过电子财务系统实时监控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成为监控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一个有力措施。

  河北省卫生厅厅长王玉梅说,公示后将组织外地专家对排序前10位的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纳入重点监控,一经群众反映被查实的,即给予该医务人员严厉处罚。通过公示被查出给临床医生、采购人员“药品促销费”和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药品生产、经销企业与个人,除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外,还要将其纳入不良信誉档案,停止其2年内在河北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资格。

  目前,河北邯郸市各医院已对门诊医生开出的200元以上处方、住院医生开出的日用药300元以上处方,实行每月上榜公示,查实“大处方”后免去患者该处方费用并赔偿10%。石家庄市部分医院还在医务人员中实行了公示后“群众一次申告查实下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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