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医疗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医疗律师 在线咨询 医疗贴吧  
  行业新闻 - 医疗事故 - 医疗鉴定和诉讼 - 医院管理 - 制药产业 - 医疗器械 - 医疗美容 - 理论探讨  
    北京特邀医疗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烟台阿
· 辽宁省药监局发了4月北京
· 把脉医患纠纷症结何在?
· 二审代理词
· 参加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 2009年最令人震惊的十
· 何俊律师参加河南省司法厅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公告 > 浏览

政策风劲吹 民营医疗的春天或将来临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0-12-15   来源:   编辑:
 
国内医疗服务行业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兴奋不已。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利好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市场变局将逐步显现,投资民营医疗机构将迎来最佳时点。

  然而,该消息对医疗服务股的提振作用有限。通知发布当天,医疗服务股反应冷淡,通策医疗小幅上涨1.23%,爱尔眼科则收跌2.69%。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公共融资评级部总经理曹明认为,投资决策不是由单个因素决定,《意见》的出台只能说是个很好的导向,但政策的出台到落地需要一个过程,过程中的操作难度比较大,眼下是否是投资民营医疗机构的最佳时间点,还需关注后续的政策配套能否形成营利循环的机制。

  《意见》明确指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曹明猜测,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政府期望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意见》中提到,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但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的难度可能相对较大,这将影响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未来的市场份额。

  民营医疗迎来黄金期

  我国很早就有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但一直以来普遍面临准入门槛高、经营压力大、发展空间小、社会环境不佳等各种问题。统计数字显示,2009年,我国民营医疗机构数占医疗机构总数的36.06%,但床位数仅占总数的5.19%,非公立医疗机构在整个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小,仍在体制外挣扎。

  近两年,我国“看病难”问题越来越突出,主要是由于医疗服务供给满足不了需求。以病床使用率为例,1999年综合医院病床使用率仅为63.2%,2009年该指标已经快速上升至92.97%,接近饱和状态。

  此外,“老龄化”成为社会发展趋势,将催生更多“刚性”的医疗需求。截至2007年末,我国人口13.2亿,其中65岁以上老人1.2亿,预计到2040年,65岁以上老人将接近3亿。

  因此,如未能有效提高医疗服务供给,未来医院病床不够用的窘境将成为常态。

  鉴于眼下政府需要社会资本提供医疗资源供给,以缓解目前日益紧张的医疗供需矛盾,民营医疗机构将在政策上得到政府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在新医改以及老龄化等因素推动下,国内被压抑多年的医疗需求将有望出现井喷的态势,“十二五”末,个人承担看病费用的比例有望减至30%以下。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医疗服务行业将进入黄金发展期,民营医疗也将迎来新一轮大发展的历史性机会,其力度、空间均大于以往。

  中投证券将目前中国的医疗服务状况与美国相类比,认为政策对行业的影响深远:1965年美国全国性的保险极大地释放了民众医疗需求;1983年前后支付制度改革则鼓励医院走向集团化。目前中国也正处在保险制度、支付制度变革的起点,有望重现美国30年的高成长,并诞生类似美国HCA的大市值医院管理公司。

  医疗服务业拐点已现?

  有研究报告指出,过去10年,我国医院数目基本没有增长,但民营医院数量却节节攀升。2000~2006年是发展的极速时期,2007~2008年因政策压力陷入低谷,2009年局面又开始反转。随着《意见》的出台,医疗服务行业正站在未来30年大发展的起点。

  据了解,随着近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呈现不断发展壮大的趋势。2009年,我国非公立(社会办+个人办)医疗机构数达到206,289家;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811,013张,同比增长10.5%,增速超过公立医疗机构(9.2%)。

  从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发展的历史看,每一次“国退民进”政策的出台均促进了行业的大发展,此次《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前所未有的开放式变革正式启动,是否意味着医疗服务业拐点已现,投资民营医疗机构的最佳时点已经到来?

  曹明认为,《意见》更多的是反映政府的一种态度和导向,即将通过采用市场化的方式,来解决医疗供给问题,但这不大可能对医疗服务行业产生重大的格局上的变化,这还需要看后续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投资决策不可能由单个因素决定,放松管制肯定会刺激供给,但鼓励民营医院也不是今天才提出来,历次的鼓励之所以都没能使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本质还是关系到支付体系的问题。而且,很多政策从出台到落地需要一个过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都可能发生变化,因此还需要关注后续的政策配套能否形成营利循环的机制。”

  “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还需时日,变化得太快有可能会滋生其他一些问题。”湘财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陈国栋同样认为不大可能产生格局性的变化,但他认为会提高民营医院的占比。

  据了解,在美国,大约10%是公立医院,90%是民营医院,其中80%是非营利性的,即一些基金、慈善机构办的非营利性医院。除此之外,各国营利性医院的占比都不是很高,新加坡也仅仅35%左右,我国则不到10%。

  细分专科最受青睐

  关于《意见》利好医疗服务行业,业内似乎已有共识。国金证券、湘财财证券等5家证券机构纷纷将医疗服务行业的评级定为“增持”。多数证券机构认为,医疗产业是未来十年可持续关注的投资主题,尤其看好高端医院和以眼科、口腔、肠道等为代表的小专科。

  医疗服务行业良好的发展前景,引来市场上大量敏锐的民间资本的高度关注,不少资本已经提前进驻淘金。据了解,目前有近600亿美元的资本在关注中国的医疗服务市场,4年间平均投资额不断增长,预计未来医疗服务领域的投资数目和金额都将呈上升趋势。

  中投证券认为,投资医疗服务是控制力和扩张力的平衡,目前中国企业大多处在控制力强但扩张力弱的阶段,专科连锁业初现扩张端倪。医疗服务生命周期曲线中蛰伏期较长,成长期先发优势明显,若在企业达到可复制阶段前夕投资将享有可观回报,目前是投资专科连锁医院的最佳时机。

  而具有细分专科、高端医疗、健康管理的可连锁复制模式最受青睐。近年来,国内一些医疗服务机构采取连锁经营方式,如佳美口腔、慈铭体检、通策医疗等。其中通策医疗是第一家在境内上市的提供医疗服务的公众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口腔医疗连锁机构,目前拥有杭州口腔医院、宁波口腔医院等。上市不久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是中国最大规模的眼科医疗机构之一,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兴建了近20家专业眼科医院。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公立医院为主体”是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原则之一,因此,公立医院比较薄弱的细分市场,例如高端医院和小专科这两个领域将会给民营医疗机构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爱尔眼科、通策医疗等具有高增长的细分领域、把握政策开采资源的能力、差异化的市场定位等优势的专科连锁业,将受到投资者青睐。另外,随着社会办医的壮大,其对医疗器械配备的需求将会得到释放,因此,相应的医疗器械上市公司也会受益,包括新华医疗、乐普医疗等。

  陈国栋进一步指出,如果后续有一些细则和更加明确的配套政策出台,将促进民间资本或者风投更加大胆地投资民营医院。此外,由于国家对高端医院还是有一定的限制,因此其发展前景不如专科医院好,而外资在更高端的医疗服务领域将会更有建树。

  医保支付难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写道:“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曹明猜测,这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政府期望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估计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进入医保的难度相对较大。

  陈国栋同样认为,《意见》更多地涉及营利性非公立医院税收减免等内容,对其能否进入医保、如何进入医保则没有过多提及,基本上与之前的一些鼓励政策没有多大差别,表明国家还是希望社会资本投入非营利性医院的。引入社会资本举办各种形式医疗机构,特别是非营利性医院,有望能减轻国家卫生投入负担,将是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一种尝试。

  据了解,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过去主要由政府举办,社会举办的医疗机构通常定位为营利性。这次医改方案提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是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大创新。

  《意见》明确提出,社会资本可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卫生等相关部门分类管理,主要体现在税收价格等方面;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

  但是,从主流的治疗途径来讲,只有依靠医保的支付途径,才能把诊疗人群覆盖面扩大。而营利性民营医疗机构能否顺利进入医保,仍需观察后续出台的政策。

  对于投资民营医疗机构来说,除了能否顺利进入医保的政策风险之外,多位业内分析人士不约而同地指出,医患矛盾、医疗事故是其存在的最大风险,对于民营医疗机构来说,改善口碑树立良好形象迫在眉睫。
 
上一条: ·利好政策撑腰,南京民营医院酝酿“大动作”在宁民营医院开始“招兵买马”
下一条: ·基层医疗机构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