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医疗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医疗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医疗律师 在线咨询 医疗贴吧  
  行业新闻 - 医疗事故 - 医疗鉴定和诉讼 - 医院管理 - 制药产业 - 医疗器械 - 医疗美容 - 理论探讨  
    北京特邀医疗纠纷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医疗纠纷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辽宁省药监局发布了烟台阿
· 辽宁省药监局发了4月北京
· 把脉医患纠纷症结何在?
· 二审代理词
· 什么是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
· 参加河南省司法厅组织的“
· 2009年最令人震惊的十
· 何俊律师参加河南省司法厅
 
  当前位置:主页 > 最新公告 > 浏览

合称诊疗费,大概要10元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0-12-15   来源:   编辑:
 

今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药事服务成本等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已合并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指出上述信息。

挂号费诊查费不再单收费

意见指出,将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中,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再单设药事服务费。

全国平均收费标准约10元

意见表示,一般诊疗费的收费标准可在原来分项收费标准总和的基础上适当调整,并在不增加群众现有个人负担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医保支付比例。意见介绍,具体收费标准全国平均数为10元左右,各地的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由各省(区、市)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本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服务能力利用率、医务人员劳务成本、医保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调整医疗服务收费及医保支付政策,可在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已开展基本医保门诊统筹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先行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服务仍按现有项目和标准收费。

意见指出,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原收费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卫生、价格等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监管措施,防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复收费、分解处方多收费。

北京:拟逐步提高诊疗费

根据北京市制定的医改方案,北京市将有升有降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结构,逐步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其中,将合理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

同时,逐步扩大分级定价范围,合理制定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分流。北京市医改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现在的医疗价格确实不合理,一边是老百姓反映看病贵,另一方面医疗服务的价格没有反映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北京市一是要逐步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如诊疗费用等;二是要根据不同医疗机构和医生的服务水平,分类制定价格,而且要逐步拉开价差,没有差距就起不到引导和分流的作用。

北京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医改方案中将进一步体现医疗人员技术和劳动价值。在医保大幅提高的基础上,这种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并不会对市民产生多大影响。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上一条: ·市卫生局高度肯定商职医院
下一条: ·京华时报:激活小医院还需制度配套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