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30日,老李因在一起车祸中严重受伤被送至厦门市某医院就诊,虽经医务人员积极抢救,最终还是医治无效,于2月15日身亡。
老李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共计约4.7万元,扣除预收款,仍拖欠医院8000余元的医疗费。老李死后,其家属一直未补交欠款,医院屡次催讨未果。直至7月26日,法院向医院调查死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时,医院才得知死者家属已向车祸肇事者提起诉讼,并获赔22万元。
今年8月20日,医院向集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死者家属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8340.17元。案件受理后,法院通过电话联系、邮寄多种方式均无法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就在前不久,在肇事方将赔偿款转到法院后,死者家属通过律师与法院取得了联系。
近日,在法官的耐心说服与督促下,死者家属在收到赔偿款后,立即向医院清偿了拖欠的费用,医院也在第一时间撤回了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