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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须法院委托

中国医疗法律网 2010-12-1   来源:   编辑:
 
日前,我省对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个人委托鉴定案件作出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能受理医患任何一方(或其代理人)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委托,但可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的医疗纠纷案件鉴定。

  此外,个人委托的初次司法鉴定,只能向一个鉴定机构进行委托,不得同时向多个鉴定机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个人委托鉴定案件时,要进行信息核查,若发现该委托案件已由其他鉴定机构进行过初次鉴定的,将予以拒绝。为保证鉴定的公正,司法鉴定机构在受理个人委托鉴定后,须按要求指派两名以上司法鉴定人员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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