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诉×××医院医疗损害赔偿 委托单位及联系人:本院××法庭×××
委托日期:2002年8月6日 鉴定事项:1、所诉医疗过错行为是否存在。2、损害后果。3、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案情摘要 被鉴定人××,男,15岁,××中学学生。2001年7月25日上午在学校进行柔道训练时右前臂受伤,受伤当天在×××医院门诊拍X光片检查,并进行了手法复位,8月2日、8月24日到×××医院复诊。原告诉称:由于×××医院错误诊治,造成被鉴定人伤残。被告否认自己存在医疗过错行为。 病史资料 一、2001年7月25日,受伤当天,在×××医院门诊就诊,无门诊病历,X光片报告单遗失,双方笔录证实报告结果为:右桡骨上段骨折,并成角改变。放射科医师称当时曾口头告知桡骨小头附带性移位。手法复位后,×××医院透视报告(×××医院提交):右桡骨上段骨折并成角,经复位后成角消失,对位对线较好。右桡骨小头移位已基本回位。 二、2001年8月2日,×××医院拍片复查,无报告单,原告称:×主任口头告知:好得很,没有问题。×主任笔录:骨折部有很轻微成角。 三、2001年8月24日,×××医院拍片复查报告:右桡骨近段骨折并成角改变。 四、2001年8月24日×中医院X光片报告:右桡骨上1/3段横形骨折,断端向外成角,无明显错位。右肘关节脱位,右尺桡上关节脱位。 五、2001年8月25日,×××中心医院住院病历记载:右尺桡关节脱位并桡骨上段骨折,骨折断端向内成角,断端有少量骨痂生长。8月27日行右桡骨上段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检验情况 2002年8月13日,被鉴定人××接受法医学活体检验: 神志清楚,精神好,检查合作。 右前臂上段背外侧有一12CM长条索状疤痕,右肘关节屈曲功能轻度受限,右前臂旋转功能轻度受限。 2002年8月13日拍片复查:右桡骨上段陈旧性骨折,经钢板内固定,今片见骨折愈合良好,骨皮质完整,骨髓腔相通。 专家意见 2002年8月16日,本院组织×××教授、×××教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就本案法医学鉴定有关问题进行了听证与讨论。 一、阅片记录 1、×××医院2001年7月25日片:右桡骨上段横形骨折,远端向尺侧、掌侧成角错位,并桡骨小头半脱位。 2、×××医院2001年8月2日片:右桡骨近端横形骨折,对位对线尚好,右桡骨小头完全性脱位。 3、×××医院无日期片:石膏固定后摄片:桡骨近端仍见骨折,向尺侧成角错位。桡骨小头仍有完全脱位。 二、讨论意见 1、2001年7月25日首诊时×××医院漏诊右桡骨小头半脱位。 2、从2001年8月2日及8月24日片看,右桡骨小头已完全脱位,×××医院对此漏诊漏治。 3、桡骨上段骨折伴桡骨小头脱位,手法复位本来难度很大,手法复位不成功时,应及时手术复位。本例病人固定一个月后,属陈旧性脱位,丧失了手法复位的最佳时期,更需要手术治疗。 4、手术应在伤后二周内进行,手术时间延迟,不利于关节功能的恢复。 分析说明 一、医疗过错行为的认定 从×××医院2001年7月25日X光片看,被鉴定人右桡骨上段骨折,并桡骨小头半脱位,×××医院在报告时没有对桡骨小头半脱位进行诊断,存在漏诊。口头告知患者桡骨小头附带性移位,因其未能与治疗医师建立有效的联系,无法指导治疗,不能弥补该诊断上的遗漏。至于同日手法复位后的透视报告,因现已无法核实其准确性,不足以推翻X光片所见及其报告,因此也不能弥补漏诊。2001年8月2日、8月24日两次到×××医院复诊,X光片均见桡骨小头完全性脱位,×××医院均未对此作出诊断,均属漏诊。××在×××就诊三次,从X光片看×××医院每次都未对右桡骨小头脱位进行有效的治疗,同时也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医院对右桡骨小头脱位进行了有效的治疗,因此认为一九五医院对××右桡骨小头脱位存在漏治。×××医院对××进行诊疗时,应当预见漏诊漏治及漏诊漏治可能对××造成损害,并负有积极避免这种后果发生的义务,由于过于自信及疏忽大意,没有谨慎地进行诊断与治疗,因此认为一九五医院在诊疗中存在主观上的过失。 总之,×××医院在对××的诊疗过程中由于过于自信及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对桡骨小头脱位进行诊断与治疗,属漏诊漏治,属医疗过错行为。 二、损害后果的认定 ×××医院漏诊漏治右桡骨小头脱位,一方面因错失了手法复位的最佳时机,使手术治疗难以避免,另一方面,因错失了手术复位的最佳时机,影响了术后关节功能的恢复,使患者遗留有右肘关节屈曲功能及前臂旋转功能轻度障碍(已另行鉴定)。 三、因果关系的认定 ×××医院漏诊漏治右桡骨小头脱位,因延误了一个月的治疗时间,错过了手法复位及手术复位的最佳时机,是手术复位及术后关节功能恢复不全的原因之一,同时,由于右桡骨上段骨折并桡骨小头脱位本身的复杂性,手法复位难度很大,手法复位并不一定都能成功,即使及时手法复位,也不一定能避免手术治疗,且即使及时手术复位,也不能绝对避免术后功能障碍的发生,因此,外伤本身的复杂性是手术复位及术后功能障碍的另一原因。鉴定人认为上述损害后果是医疗过错行为及外伤本身的复杂性共同作用所致,且二者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大小。 综上所述,认为医疗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参与度为百分之五十。 鉴定意见 ×××医院在对××的诊疗中,漏诊漏治右桡骨小头脱位,导致手术治疗及遗留关节活动功能轻度障碍。医疗过错参与度为百分之五十。
鉴定人:×××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