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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在县人社局小额贷款中心为人担保,发现上了当,请帮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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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2013年秋,我们学校的女同事的老公**找到我说,他哥**(即女同事的大伯)是下岗职工,可以申请县人社局的“下岗职工再就业创业基金”贷款,那是国家贴息的,打算贷款15万左右。因为考虑到同事关系挺不错的、贷款数额也不太大;再加上,当初我的房子尾款还缺五六万,就想着凑上他们的贷款也用点。于是发动朋友关系,找了七个同事(加我在内共八人),为他提供了工资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经担保人本人签名的空白担保证明(贷款人和贷款数额空)。 2014年5月,他给我打电话说,贷款没批,我也就没当回事,就算过去了。 到2015年12月,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给我们打电话说,贷款155万(我们大吃一惊,压根不知贷款数额是155万)即将到期,让我们向贷款人催款。联系了女同事老公和贷款人后,他们说正在申请其他商业贷款填补这个窟窿,并且信誓旦旦地保证绝没有问题,让我们给他们点时间耐心等待。 直到2016年3月,县人社局向学区发了“协助扣款通知”及“扣款同意书”,要求学区配合扣发担保人的部分工资偿还贷款。虽然我们没有同意签字,但人社局以不审批全学区教师的工资相胁,学区会计只得屈从(我们始终未在“扣款同意书”签字)截止目前,我们已被扣发4个月的工资(扣款目前还在学区帐户上,没划拨人社局)。 据我们了解,为他担保的共有36人,所有保人均不知贷款数额是155万;并且,其中9人并未亲自在担保证明书上签字。人社局在放款的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告知贷款数额是155万的事实,所有担保人也均未到现场签字确认(贷款人为我们写了份材料证明)。 经咨询律师,第一,我们在未清偿担保义务的情况下,还不能起诉贷款人;第二,我们想请法院判定担保合同无效(因为我们不知情贷款数额,如果知道,也不会提供担保),法院不会支持。 哪位高人能指点下,难道我们只能这样坐以待毙吗?如果贷款人恶意拖欠贷款不还,我们也束手无策吗?法律难道不是保护弱者的吗? 我没有认为不该承担责任,只是感觉太冤了! 恳请高手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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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16-5-30 0:0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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