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们在2014年6月份就举报了,到现在还是得不到处理和答复。 临县克虎镇部分官员的玩忽职守和官场道德品质 关于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前任村委干部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资金克扣村民各种补助款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材料 有关部门领导: 举报人:苗继斌,男,49岁,汉族,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人,农民,身份证号:142326196501126913,联系电话:15191276739。 举报人:苗峁庆,男,48岁,汉族,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人,农民,身份证号:142326196703226912,联系电话:13669120128。 被举报人:李新平,男,51岁,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人,系苗家洼村前任支部书记。 被举报人:苗继明,男,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人,系苗家洼村前任村会计。 被举报人:苗国峰,男,29岁,临县克虎镇苗家洼村人,系克虎供电所工作人员。系被举报人苗继明之子, 举报事项:请求上级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被举报人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侵占村集体40余万元资金的刑事责任,没收非法所得。并撤销被举报人李新平、苗继明党员资格。 事实与理由:被举报人苗继明于2008年至今一直担任我村会计职务。被举报人李新平于第八届支委换届当选后担任村支部书记职务,第九届又连任。其二人串通勾结,为了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不择手段,中饱私囊,现列举事实如下: 1、上级政.府为了解决我村人畜饮水难的问题,出资为我村修建自来水,铺设水管,并在我村宝珠山(地名)修建水塔一座供全村500余人以及畜牧饮水,多年来一直正常使用。被举报人苗继明在紧靠水塔处抢占村集体地基修建十二孔窑洞,在具体施工时将埋设于地下的水管砸断,使村民吃水受到严重影响。 并由之前每吨水10元的价格提高到现在每吨15.5元。到现在村民无法用水,严重影响了村民们的正常生活生产。 2、1998年我村农网改造,上级拨款更换线路及电表,村委又向每户村民收取200元,我邻村向村民收取200元后,又给每户村民退还25元。我村96户村民应退25元共计2400元,至今未退还给村民,该款被其二人侵占贪.污。2014年农网改造时,其二人制定土政策要求每户每表义务投工两天,齐工时按每工80元齐工,两天合160元,又向村民每表收取150元,共计310元。外来户每表收取350元,并投义务工两天。并威胁村民凡不出钱者就不予安装电表,且收取电表费时未出具任何单据。苗继明并向他管辖内的村庄收取了不少非法款项,有东家里村村民苗改明,堡则城沈海小、沈眼小、刘毛小,苗家洼海贵,奴蛋等等,每户收取400元上表费,至今未予退还(有上述等人亲笔书写证据)。被举报人苗国锋系苗继明之子,小学文化程度,苗继明采取非法手段使其子苗国锋于2012年突然成为克虎供电所正式在编人员。苗国锋系健康人,却办理残疾证,享受残疾人待遇。且在2014年农网改造过程中全程参与,并与李新平行.贿上级现金8000元。李新平并向各小组摊派6000元,行.贿上级领导(有高家墕小组组长高建明,赵家山村民代表赵万香,苗家洼小组会计高玉生录音证明)。 3、我村的玉米直补款发放问题。我村共有2000亩耕地,2004年至2005年每亩补助5元,两年共计20000元,2006年至2007年补助款每亩增长至10元,两年共计40000元,04年07年四年的玉米直补款合计60000元分文未分放给村民,该款被苗继明侵吞。该二人为了侵占玉米直补款,挖空心思,投机取巧。按规定玉米直补户登记后,每户应发放一本信用社领款存折卡,各家领取各家的补助款。而我村由被举报人私自制定土政策,几户合并在一个户头上(如苗家洼小组村民高乃花领玉米直补款时,存折本上打入直补款2100多元,高乃花全家实际应领取400多元,多出部分被苗继明向其索要回去,称该款系集体修路支出费用)。令村民不明白的是,集体修路支出为什么会走高乃花帐户,这其中内情令人费解,其二人暗箱操作,欺下瞒上,就这样随意克扣村民玉米直补款,使村民遭受不必要的损失。苗家洼村委堡则城小组村民贺继平全家三口人从2008年至今未领取分文玉米直补款,该款到底被谁领取,请求调查核实,并责令如数退还给贺继平,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4、2005年至2006年间,我村委组织闹秧歌,克虎镇政.府拨款资助2000元,该款未给村内添置任何物品,也未向村民公布,被苗继明装入私囊。 5、2006年间村民苗继斌承包本村自来水管理事宜,在管理问题上与村委发生纠纷矛盾,因打官司期间上水变压器被盗,村委干部又向村民收取3000余元购买一台旧变压器后村民才能正常用水。后由法院判决处理,苗继明称因该官司村委花费29500元,可未有任何单据凭证证明其支出该费用,该款至今由村民小组长苗玉平、高玉生二人垫支(有苗玉平出据证明予以证实)。请求调查核实,依法追究苗继明以权谋私损害村集体利益的法律责任。 6、2009年我村公路硬化期间,李新平以村委需要为由,借机在苗家洼村委各小组报销饭款、烟款、个人打彩票款等不合理支出,金额达3000余元。 7、2010年我村整新修田间路工程,上级拨款30万元,可我村委干部仅将旧路路用铲车推了十几天就了事,欺骗上级,糊弄百姓。即使按15天市场最高价每小时300元计算,每天工作8小时,有36000元就足够,剩余264000元不知去向,请求调查核实,公布该款去向。 8、我村自来上水管道因铺设多年,管道腐蚀陈旧。2010年上级出资我村更换自来水上水管道。李新平与苗继明二人着手更换,仅将部分管道更换后,剩下管道就不予更换,并将偷工减料余下的新旧管道卖掉,更换下的旧管道卖款1万多元,新管道卖款2万多元,共计3万多元被二人侵吞拒为已有。且之前管道系地下埋设,冬季也保障了村民用水。其二人更换时将管道架设在地面,铺成明管道,每到冬季管道冰冻,苗家洼村与高家墕小组两村村民约700余人无法正常用水。 9、我村委干部为了套取国家资金,将我村学校外表粉刷,更名为红白理事厅,应付上级检查验收。碾米房与豆腐房由村民苗峁庆承揽修建,村委并将碾米房与豆腐房发包于苗峁庆让其经营,并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协议,承包期限15年。苗峁庆个人垫支材料款及人工费建好后,至今未给付苗峁庆分文款项,电线路也未接通,至今无法运转营业。 10、2011年开始上级发放的爱心煤与运费,经举报每户只补发了一年的30元煤运费,2013年堡则城小组村民至今没有享受煤和运费,钱也未见分文(有村民联名证明予以证实),据了解上级发每户50元运费,请求追究调查。 11、我村低保发放分配问题,从未召开村民会议商议,由其二人暗箱操作,并任意克扣。2012年克扣挪用低保款2000元,至今未补发给低保户。2013年克扣挪用低保款3000元,李新平与苗继明在村委干部高玉生名下登记三个三类低保名额,由三人瓜分享受(有高玉生录音为证)。苗家洼小组长苗玉平享受三类低保待遇。 我村委干部冒用苗家洼村苗春小名义,套领低保款,在苗春小名下登记五个一类低保名额,可苗春小实际仅享受90元(有苗春小录音证实)。东家里村苗乃兵名下有一类低保名额四个,使我村真正的贫困户却无缘享受低保待遇。同年一事一议工程中李新平私自将集体窑洞拆下的石头卖掉,得款4500元装入自己的腰包。 2012年7.27特大洪灾过后,拨放我村的救灾款物,我村受灾户未见分文,救灾款物属特定款,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截留、挪用救灾物款。此事经村民们多次向上级反映,迫于无奈才于2014年补发给李先文、苗乃平二户受灾户1000元,可又将该二户的救灾款各克扣800元拒为已有。我村户户通道路硬化时,李新平苗继明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承揽硬化,其二人公报私仇,投其所好的村民和其家族亲戚的道路都进行了硬化。而苗继江、苗挨庆等人的道路均未予硬化,上级拨款却被其二人领取侵占,并用村集体资金行.贿上级1800元(有村民苗埃庆作证)。 12、苗继明作为村会计严重渎职。我村村民高永红,薛贵英交纳医疗保险费后,苗继明未予交纳,装入自己腰包侵吞,使村民高永红,薛贵英患病后不能报销药费,国.家的医疗补贴无法享受,承担了不必要的开支,也给上述二人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严重侵害了其二人的合法权益。 举报人:村民代表苗峁庆、苗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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