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移民留学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8加入专业的移民留学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法规 法律常识 案例 文书 移民留学律师 在线咨询 移民留学贴吧  
  移民留学新闻 - 签证指南 - 留学预警 - 留学误区 - 出国必读  
    北京特邀移民留学律师
欢迎加盟
 
    成为本频道当地特邀律师,您将尽享当地优质案件委托资源,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开拓您的法律事业![查看详细]
北京专业移民留学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出国必读
· 哪个国家投资移民费用最低
· 申请出国经验谈
· 2009年美国最佳100
· 瑞典医疗福利待遇知多少
· 小心!别跨入“留学误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
· 美国新“常春藤”院校揭榜
 
  当前位置:主页 > 留学预警 > 浏览

出国留学不存档难找工作 中留服可以安置档案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09-10-7   来源:   编辑:
 

  随着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自费出国留学人数不断增加,有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档案的存放和管理,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然而一部分自费留学人员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为出国留学和日后回国工作带来隐患,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是流动人员中的特殊群体,他们遇到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本人档案该如何存放和管理。

  出国前,他们或为各个学校的在校生,或为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或虽参加工作但已和原单位脱离关系,大都失去了公职和干部身份,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均不能接管他们的档案,档案存到街道又纳入无业人员范围,又会为出国留学和日后回国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困难。

  ----那么,档案如果没处存放,将会给留学人员带来哪些问题呢?

  国家明文规定:“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然而由于有些学生和家长对人事档案管理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缺乏认识,由于个人保管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以致造成档案遗失或成为永远无法转递的“死档”的情况并不少见,为学生日后回国工作和个人生活带来后患。

  ----建议您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的服务对象是留学人员这一特定群体,具备并形成了不同于其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的优势和鲜明的服务特色,主要体现在:

  (1)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并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级留学服务专业机构。

  (2)留学存档作为留学服务工作的一部分,与“中心”的其他服务形成了完善的一条龙服务的配套机制,对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留学人员不必到处奔波即可“一站式”办理出国留学和留学回国工作等手续,其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①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

  ②办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落户手续;

  ③办理出国留学或留学回国人员集体户口的存放和落户;

  ④为留学存档人员开具各种人事证明;

  ⑤负责出国留学存档人员中的中共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

  ⑥负责记录在国外留学和在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经历,填补在境外学习阶段人事档案材料的空白,完善存档人员的档案

  综上所述,留学人员档案室不仅解决了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能解决的尚未就业的中、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在校生、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问题,还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学成回国后的就业及落户手续。否则,他们只能作为无业人员将其人事档案存放在户口所在城镇街道办事处或原籍,学成回国后,只能按无业人员在当地办理招工、就业手续。

  ----什么人可以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放档案?

  下列人员不受地域和户口限制,均可委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代管档案:

  (1)自费出国留学的高校在校生、研究生(论坛) 和已经毕业但未参加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

  (2)自费出国留学的在校高中生、高中毕业生;

  (3)自费出国留学的单位自动离职人员、辞职人员;

  (4)自费赴中国香港、澳门地区就读的人员;

  (5)出国探亲、访友、陪读、移民等改为留学身份的人员;

  (6)尚未在国内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虽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因无就业手续和当地户口,或档案需跨地区调动,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尚不能接收其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

  对于出国前各类在校生、未参加毕业分配的各类毕业生和虽然参加工作但已经失去原就业身份的人员来说,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应该是你们存档的理想选择。(作者:北京留学服务行业协会)

 
上一条: ·教育部发布2009年第2号留学预警
下一条: ·出国留学不存档难找工作 中留服可以安置档案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