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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推临时计划 已故公民的配偶居美延两年

中国合同法律网 2009-9-22   来源:   编辑:
 
据报道,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8月31日宣布,根据国内安全部(DHS)暂时取消“惩罚寡妇条款”(Widow Penalty)备忘录,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将可申请“延期行动”(Deferred Action)临时计划。在此计划的保护下,已去世公民的幸存配偶只要没有再婚,并仍居住在美国,两年内将暂时不会被递解出境。  
  “惩罚寡妇条款”规定,如果外籍人士的美国公民配偶在结婚满两周年之前去世,而未亡人的绿卡申请仍未获批准,则不论这份申请是在他们公民配偶生前提交还是此未亡人独自提交,移民局将不再受理相关申请。 
  国内安全部于6月9日发布备忘录,暂时取消“惩罚寡妇条款”。在修法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移民局推出临时性的“延期行动”计划。此计划给予合资格的丧偶申请人两年缓冲期,期间可在美暂时居留、工作和出入境旅行。并且,该计划与申请人的已故配偶是否已在生前为其提交亲属移民的I-130表格无关。 
  已故美国公民的配偶还可以把在21岁以下,未婚,且现居美国的子女也加入“延期行动”计划的申请。 
  申请“延期行动”计划的民众需先填写I-360表,即“美亚裔人、寡妇(鳏夫)或特殊移民申请表格”(Amerasian, Widow(er) or Special Immigrant),连同附属数据及375元的申请费一起寄到移民局佛蒙特处理中心(Vermont Service Center)。 
  此外,丧偶申请人及子女还可以递交I-765表,申请在美国的工作资格,以及递交I-131表申请出入境旅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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