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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合同法律网 2009-9-22 来源: 编辑: |
实施即将届满一年的「加拿大经验」(Canadian Experience)移民类别,反应远不如预期,截至今年7月底前仅核准1100个申请案件,不到移民部原先预估的7%,仅及下修后年度目标的15%。移民部认为成效不佳主要是宣导不足,呼吁更多符合资格人士提出申请。 为鼓励国际学生及持临时工作签证者,在学成及工作期满后继续留在加国贡献所长,移民部推出加拿大经验移民类别,并从去年9月17日开始受理申请,但一年来申请情况并不踊跃。 移民部长康尼日前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加拿大经验移民类别去年推出时,希望能在2008年12月底前吸纳5000人,并乐观预估2009年年度目标可达1万6000人。 但方案推出后反应不如预期,移民部随后将今年年度目标大幅下修至5000到7500人。 他认为主因在宣导不足,民众对加拿大经验移民类别所知有限。他说,加国其它移民类别都「供不应求」,唯独加拿大经类类别未达目标,呼吁符合资格者踊跃提出申请。 本报向联邦移民部查询实际申请人数,负责官员麦肯炀(Patrick MacKenzie)表示,今年截至7月31日止,总计仅核发1100张加拿大经验类别移民签证,与年度目标确有极大差距。亦即加拿大经验类别推出以来,实际核准人数还不到移民部原先预估的7%,甚至仅及大幅下修后年度目标值7500人的15%。 根据规定,加拿大经验移民类别适用对象,为拥有加拿大教育背景的国际学生,及持临时工作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士。 国际学生申请条件包括:在加完成两年以上专上教育,取得文凭或学位,申请移民前24个月里拥有连续12个月以上的本地工作经验,所从事职业类别须为「国家职业分类」(NOC)所列出的0、A或B类,语言测试达中等以上水平。 对持有临时工作签证的申请人而言,学历并无具体要求,只要在申请前36个月内,拥有24个月工作经验,语言测试达到基础水平,申请人须合法进入加拿大,并在本地合法工作。原则上加拿大经验移民应在加国境内申请,但为免有遗珠之憾,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只要离境不超过一年,也可在境外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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