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日德国《移民法》开始生效,这在德国历史上尚属首次,表明德国已经承认自己是一个移民国家。由于德国长期以来出生率低下,老年人口逐渐增多,同时德国政府为了刺激经济、引进外资而开放了投资移民政策,那就是允许有能力在德国投资开办企业的外国人来德定居,获得德国居住权。
这项政策要求投资人在德国成立一家公司,最少注册资金是2万5千欧元(约合25万人民币)。新成立的德国公司可以是一家独立的公司,也可以是中国公司的子公司。当德国公司被地方法院批准成立后,公司经理可以动用这笔注册资金用于公司运作,比如支付公司房租和工资等。
当公司注册成立,投资人取得德国的长期居留许可后,可以自由出入欧盟15个国家,从事商务和旅游活动,不需要再签证。其家人可凭此居留许可申请办理到德国的家庭团聚。按照德国法律规定,投资人及其家庭将纳入德国社会福利保障体系,享受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其子女享受免费教育。
当投资人的公司运作5年后,就可以申请德国的落户居留许可(Niederlassungserlaubnis,即“绿卡”),此居留许可没有时间限制,不需要再延签。如果公司运作十分成功,很好地实现了商业计划,对当地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当地政府综合评判),那么获得“绿卡”只需要3年时间。持有德国“绿卡”,办理美国、加拿大、英国以及东欧国家的签证就很容易,有利于开拓欧美市场。
取得“绿卡”3年后可以申请加入德国国籍,也可以选择继续保留中国国籍,但拥有德国"绿卡"。
德国投资移民政策与加拿大等国的政策相比,具有投资资金少、审批速度快、没有严格的语言要求和居住时间要求等特点,深受中国商业人士的欢迎,目前已成为我国海外投资的热点和捷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