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技能。刚留学美国时,就发现美国人对于写作的要求和国内大不相同,他们更多地强调逻辑上的连贯和一致。这一点与国内语文课的写作要求有很大差别。在国内读书的时候,文字流畅语言优美常常被视为范文的标准。而美国的写作训练则更多地倾向于注重论据与论题之间的逻辑联系,发现文章中的逻辑漏洞等技巧。
刚开始时,对于这样的不同往往很难适应,甚至很多时候会觉得老师是在吹毛求疵。我来美国读研的第一年,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在一次写作课上,教授布置作业,要求写出一篇文章,讨论甲乙两个系统的特性。这分别是两套用来处理同样任务的计算机系统,甲系统比乙新一些,使用了一些创新的方法。而从测试结果上看,甲系统比乙系统的性能要差。倘若写文章对这两个系统进行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分别列举出测试数据,讨论甲为什么性能上表现不如乙,在哪些方面应该改进。
因为是一堂写作训练课,所以对于专业上的知识要求并不是很多,重点是文章的逻辑和思路。类似的文章已经写过很多了,很轻松地完成了前半部分。为了让教授觉得我对这个问题思考得深入,我决定在文章最后以这样的方式做总结:虽然甲系统在测试中表现了比乙系统更差的性能,但甲却是比乙更先进。因为甲使用了创新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是研究人员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出来的。这种方法克服了某某弱点,尽管引入了新的问题,但这只是由于甲的方法还未成熟。未来我们可以期待甲系统有更好的表现。
辩证的思维中夹带了未来研究方向的预测,本以为这将是整篇文章的点睛之笔,谁知道却是整篇文章最为失败的部分。作业提交后没几天,教授就单独叫我过去讨论我的这篇文章。教授的意见是:逻辑不通。他戴上眼镜,拿起笔开始从结尾处逐句分析:“首先,你得出的结论是甲比乙先进。接着你又说甲性能不如乙,你还说这是因为甲的方法不成熟。”我点点头。“那它既然不成熟,怎么还能先进呢?”我顿时有些摸不着头脑。当时写这几句话的时候压根没想到前后逻辑的联系,只是希望对既有的事实做出总结,再发表些个人意见。谁知道他竟然咬文嚼字到如此程度。“你觉得什么时候甲的方法才算成熟呢?”“那,那大概要等它的性能超过乙吧?”“那就等他成熟的时候再说它先进吧。现在最多说他是创新。”接着,教授继续抓着这个结尾不放:“你还说甲是经过研究人员辛苦工作得出来的,这句话想说明什么?”说明什么?是啊,我到底想说明什么?哪个研究工作不是从长期的实践中得到的?这和先进不先进也确实没什么关系啊。如此分析,这句确实跟前后结论一点关系都没有。
“甲系统针对所使用的硬件的特点进行了优化。”他回到了文章的前半部分“那么这些硬件究竟有哪些特点?哪部分的优化是针对什么特点?为什么这么做?结果怎么样?”他继续增加火力:“ 你只是把一堆的陈述堆积起来,却没有对这些陈述进行太多的证明。这样做就好像……”他冲我一笑:“好像是蛊惑人心的政客(demagogue)。”说到这里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再对这样一篇漏洞百出的文章继续讨论下去了。于是我重新整理了一下思路,和教授又表达了一遍我的想法,最后表示:我回去重新再写一篇。
这的确是一次有意思的指导。仔细想想,自己从小到大在语文课上写的作文中,恐怕没有一篇能过得了这位教授的法眼。在逻辑面前,没有什么是完美的。而根据哥德尔的结论,甚至逻辑系统都是“不完备的”。而这样的不完美恰恰是我们发现问题,改进技术的突破口。也恰恰是如此的不完美,才使得科学在不断地证伪过程中完善和发展——正如波普尔所言,在逻辑的世界中,没有哪条自然科学的结论可以被证明是“真”的。逻辑面前,我们也许并不先进,因为我们还未曾成熟。
可以说,留学美国之初所经历的这堂写作课,留给了我永生难忘的记忆,并改变自己的写作思维,让自己能从逻辑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而不再是凭着主观臆断去轻易做出论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