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我省工矿商贸领域各类事故,根据省政府关于立即开展以“三查、四促、两保”为主要内容和工作目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部署,浙江省安监局近日制定下发了《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从8月初开始,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2个月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这次全省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冶金有色、机械制造(含船舶修造)以及其他涉及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采取企业自查、部门监督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安监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工矿商贸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中央在浙和省属企业负责部署和督促所属企业配合当地安监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我省将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防范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别是重 大隐患,促进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促进企业事故防范能力的提高、促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三项指标实现“零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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