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3点,在肥东县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据了解,2011年1月7日晚6时许,搬入回迁新房的万老汉,骑着电动车在经过肥东桂王大转盘时,由北往南行驶,此时一辆从侧面行驶来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将他撞倒在地,老汉当场身亡。肇事司机当场被控制。调查显示,肇事司机刘某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行驶。经肥东县交警大队认定,刘某某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万老汉无责任。
在庭审现场肇事司机刘某某当庭认罪,当公诉人询问是否对此次交通事故负全责,他点点头,坦然承认,他还表示愿意赔偿受害人家人。
该案并未当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