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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女子家暴离婚又陷火坑

时间:2012-04-02 02:12来源:王小天 作者:郝新春 中国法律网

外籍女子家暴离婚又陷火坑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时间:2012/03/14 推荐婚姻律师: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因家暴离婚返回越南的陈姓女子,2011年底透过台湾男子办理入境,携9岁儿子赴台依亲,因付不出3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费用,被男子与越南同乡吴姓女子

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因家暴返回越南的陈姓女子,2011年底透过台湾男子办理入境,携9岁儿子赴台依亲,因付不出3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费用,被男子与越南同乡吴姓女子推入火坑,被迫在屏东卖淫;陈姓女子日前带儿子坐车逃到台中求救,专勤队讯后将吴姓女子移送法办。

  据台“移民署”调查,收养。40岁越南陈姓女子,多年前赴台并产下一子,如何写借条。因屡遭丈夫家暴,最后诉请离婚获准,带着儿子返回越南。2011年底,陈姓女子想带9岁大儿子赴台依亲,并透过绰号“阿强”台湾男子办理入境相关手续与证件。

  不料,陈姓女子带着儿子抵台后,“阿强”便要求与她发生性关系,否则就要支付1.2万美元办理入境费用。陈姓女子不从,转向越南同乡的吴姓女子求助,吴姓女子竟私下与“阿强”签订契约,代为支付款后,将陈姓女子与儿子带到自己经营的护肤店卖淫,以折抵债务。收养法全文

  原本希望携子来台展开新生活的陈姓女子,逃离狼爪后,又被推入火坑,陈姓女子的证件被扣留,吴姓女子并以陈姓女子的家人安危做要胁,被迫就范。因接客次数频繁,还造成陈姓女子患病,苦不堪言;陈姓女子在楼下卖淫时,儿子就被带到楼上“安置”。听说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

  日前陈姓女子趁着护肤店休息空档,趁机带着儿子逃出来,搭上客运抵达台中火车站,遇到热心的出租车载陈女母子到台中专勤队求救,才揭发陈姓女子的这段悲惨遭遇。专勤队报请屏东地检署指挥警方破获护肤店,北京收养孩子的条件。并当场查获卖淫女与嫖客。

  台中专勤队队长徐静儒表示,陈姓女子身处异乡,求助无门,被迫带着儿子在护肤店卖淫一个多月,专勤队目前已将陈姓母子安置,讯后并将吴姓女子依违反“人口贩运防治法”等罪嫌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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