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夫妇共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2000年左右,小儿子因病去世,没有遗嘱,李某夫妇没有要求继承儿子遗产,但没有表示放弃,2010年到2011年,李某父亲相继去世,问李某的两个女儿和儿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李某夫妇应当继承的财产吗(就是转继承)。李某夫妇当时意思是我也不像小儿子媳妇争遗产了,等我去世后,我的财产就给自己子女了,也没有立遗嘱。现在小儿子媳妇要求代为继承老人财产,老人的儿女们可以要求继承进行牵制吗? 小儿子无遗嘱,老人也无遗嘱的前提下(虽然当时有那么一种说法,其实房产继承税。但是不能提供有效的遗嘱),那么一切都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办理,具体如下: 首先,小儿子去世时,父亲、母亲、妻子和子女(如果去世时有的话)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共同继承小儿子的遗产(小儿子的遗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小儿子的那半)。 当老两口去世时,老两口的遗产由老两口的父母、子女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因为无有效的遗嘱)。在小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小儿子的妻子是没有权利继承老两口的遗产的,除非对老两口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法官会酌情分店,具体金额得看法官了。在小儿子先于父母死亡的情况下,小儿子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代替父亲继承爷爷和奶奶的遗产。 提示:发现继承的权利被侵犯了,应该在发现后的两年内起诉,不然就过了诉讼时效了哦! 希望对您有帮助! 【北京传承专家团队】 不可以!相信我! 儿媳妇无权继承公婆财产 1、李某的父亲去世,李某去世没有楼主没有说清楚,李某的父亲去世之后在遗产分割完毕以前,如果李某去世,这个时候才有转继承的问题。 2、丧偶儿媳一般不能继承其丈夫父亲的财产,但根据继承法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这种情况下,丧偶儿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继承老人的财产,这是需要证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