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继承法规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继承 > 继承法规 >

律师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时间:2011-12-08 14:39来源:其實好愛伱 作者:冰雪红梅 中国法律网

律师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来源:作者: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处于转型期,也是多种矛盾的多发期。社会现状要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既要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也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力争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北京律师李庄因代理重庆一起涉黑案件过程中引诱证人做伪造、严重干扰案件审理而获刑。李庄的犯罪行为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形象,危害甚大。按司法部和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我市从5月中下旬起至年底,将在全市律师队伍中认真开展警示教育,以推进我市律师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动员大会奏响警示教育进行曲

5月21日下午,全市387名律师(含实习律师)在市委党校参加全市律师队伍开展警示教育动员大会,正式启动我市律师警示教育。


围绕 “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主题,市司法局副局长蓝卫海对全市律师队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具体部署和说明,要求全市律师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以汲取李庄案件教训为契机,以近年来我省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违法违纪案例为主要教材,通过学习教育和讨论,使广大律师切实做到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市司法局局长林国合在充分肯定我市律师队伍的同时严肃指出,目前律师队伍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虽然是个别现象,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他还强调指出,这次警示教育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警示教育取得成效。

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振云主持,市律协执行会长黄东伟代表市律协作表态发言。

■规范管理警示教育同步进行

这次会议还对获得“2009年度中山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称号的保信、弘力、广信、衡德、国融、广瀚、洋三、雅商、千里行、万里海天等10家律师事务所进行授牌。林国合表示,近两年来,我市开展的规范管理律师所创建活动,也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有效举措,和本次警示教育活动殊途同归,必须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市律协秘书长黄丽敏对我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工作进行通报:在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全市共有27个律师所得满分,比去年的4个多了23个,增幅达575%。大部分律师所能落实合伙人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合伙人管理满分为5分,全市34个合伙所中有29个得满分,比去年的12个多了17个,只有5个所被扣分。她表示,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规范化建设已经得到全面加强。

■分阶段确保警示教育扎实开展

为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教育达到预定目标,全市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分为动员部署、学习讨论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一是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五月中旬动员部署我市律师队伍开展警示教育工作。二是在学习讨论阶段(5月下旬至8月)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辅导、座谈等方式,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学习讨论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围绕重点讨论内容,开展讨论、剖析、查摆,找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执业理念、执业能力、执业行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三是在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2月),各律师事务所在学习讨论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声明: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