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一套商品房,合同写明定于今年1月31号交,但是现在八月份才叫我来收楼,发展商拖延半年时间,按照合同规定应该赔偿本人每天的总楼价的万分之三,但是发展商不想这样赔偿,然后我们也不接受他的赔偿条件,我们想按照合同的赔偿,怎样去维护我们的权益呢?怎样打官司? 可以起诉开发商。 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想获得更多的法律知识 请百度搜索:东莞顾问律师网 以对方违约为由,房产合同纠纷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直接到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事实上房产案例 。否则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 了解更多,可以登录邓世运律师网或者珠三角律师网。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购房者为原告(有几个购房者就有几名原告); 2、开发商为被告,至工商局查询一份开商的基本资料,诉讼时需向法院提交; 3、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证据;开发商通知收楼的通知书亦作为证据; 4、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内容,计算出开发商应承担的违约金数额,即:总楼价*万分之三*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天数。该违约金数额作为一项诉讼请求; 5、另一项诉讼请求要求由开发商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6、可向被告所在地或商品房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伟聚律师事务所 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81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