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得是武汉市硚口区紫润明园(南区)保障房项目验收半年不到,就有不少住户发现房子存在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质量问题。对此开发商承认缺陷避谈责任,而相关部门均表示不负责房屋质量。武汉市城建委总工程师龙世平回答更绝:"按规定,质量验收是业主组织进行的,管理部门审查程序。我们的监管主要是监管程序的合法化,只要程序合法,房地产。我们就认可。"(人民网15月15日) 看到开发商、相关部门和建委总工程师的对如此保障房态度,没有丁点悔意或反思,真让人气愤,在天天讲民生、亲民、为民现境下,却为何如此漠视民生呢。想我起前总理朱镕基一名话"搞'豆腐渣工程'就是对人民犯罪"。这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一执行有效不有效。一些领导者往往只重视决策,轻视决策后的执行,更别说修正性执行,满足从想法上实现目标,总是想入非非,却缺乏脚踏实地的精神,更缺少细节执行,以至于相关部门都只认程序是否合法,不管"实体"是否合格,还出现了认为质量验收是由业主组织进行的笑话。 二权责对等不对等。既然有程序,那对应就该有责任,现在只重视程序合法与否,却忽略相对的责任是否尽到。程序目的就是分清责任一个界限,那个部门对应那些程序,就该负相关责任,如此环环相扣,来实现权责对等。而事实上却以程序化的"纸上验收"来抽掉责任,虚化二者的对等,致使相关部门理直气壮"玩皮球"。 三监管到位不到位。按理说,房屋质量合格以否由监理说了算,而监理单位却往往是开发商雇来的,如果不配合开发商,那他就有权叫你走人另请他人,所以,在相关负有监管责任单位只备案来配合程序合法情况下,工程质量只有靠开发商的自觉。作为利益共同体,监理开发商往往沆瀣一气,团结起来搞"豆腐渣"工程。 四问责给力不给力。宜黄两"建国"的成功复出,让众多网民黯然心伤,质疑不断,说什么100%问责官员都静悄悄算出,为什么出了问题,往往问责任会变成轻描淡写的免职、"带薪休假","假问责"后到时间就重新履任。所以,问责须真实有效,切实建立一套问责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把诚信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在选择开发商或监理时,只要有诚信污点的就让他们靠边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