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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村官”又是老板 深圳“房爷”凸显司法困局

时间:2013-03-06 23:58来源: 作者:admin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记者 吕绍刚

  一度被网民称为“坐拥20亿身家”的深圳“村官”周伟思,日前因涉嫌受贿罪、行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至于其拥有的房产等资产,是否涉嫌职务犯罪,则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

  旧城改造受贿千万

  2012年11月,一位网友发帖举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南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周伟思,利用职权便利,非法霸占、变卖村委集体土地,个人拥有私家住宅、别墅、厂房、大厦超过80栋,豪车超过20部,保守估计资产超20亿元人民币。该帖一经发出,便迅速被广泛转载,周伟思被网友戏称为深圳“房爷”。

  11月27日,龙岗区监察局牵头区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就此事展开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今年2月8日以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对周伟思依法逮捕。

  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经初步调查,周伟思受贿主要集中于旧城改造的项目。据了解,2007年南联社区某旧城改造项目实质谈判、拆迁期间,时任社区工作站副站长的周伟思,受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动员拆迁户降低补偿数额,接受开发商补偿条件,为该公司的拆迁节省了大量资金。同时,周伟思还帮助该开发商在其他环节推动进程、节省费用等。2011年前后,周伟思先后收受该房地产公司逾千万元人民币“好处费”。

  同时,周伟思为了南联社区的违章建筑不被查处,找到龙岗区城管局原副局长(区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帮忙,并多次送上“好处费”。

  双重身份致司法困境

  据了解,周伟思出生于1960年,身份比较特殊,先是农民、商人,2002年5月开始任“村官”。落马前,他先后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常务副站长,成为“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同时,从2004年起,他还有另一个身份:南联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长。

  “‘村官’同时又是村属企业的管理者等,这一现象目前在深圳基层屡见不鲜。”深圳市检察院一位检察官表示,“村官”兼任村属企业领导职务,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十分容易出现管理失范、政企不分甚至家族式经营等问题,同时也会发生挪用公款、受贿以及损害村集体的利益等行为。

  身份的困局,也会带来司法的困局。据介绍,目前我国的一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其工作人员(俗称“村官”)的职务行为可以分为两种,一是依法从事公务的行为,二是基层自治管理服务的行为。根据管辖分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按法律规定,只有在依法从事公务,如救灾、抢险、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环节的“村官”才属于“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因此,这就造成了一种司法困境,即一些群众对基层组织的问题反映很强烈,但因限于当事人身份及司法管辖权,检察机关难以介入调查。

来源: 人民日报(责任编辑:郑小琼)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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