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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辞典:为何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时间:2012-01-08 14:22来源:凉皮儿和梅朵 作者:秋天的枫叶 中国法律网

李先生最近遇到一件困惑事:她妻子参加了,生养孩子后无法报销生育医疗费,而他同事的妻子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反而报销了部分生育费用。
  李先生说,他在市区一企业工作,厂房转让协议书范本。参加工作后一直参保生育保险。他妻子之前由于下岗在家,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费用,直至2006年9月再就业后才重新参保。去年7月,妻子生完孩子后,他带着妻子的生育保险材料到医保中心报销,可工作人员说,他妻子生育保险费用没有缴满一年,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能报销。
  但让李先生纳闷的是,他一同事的妻子没有单位,也没有缴纳过生育保险费,但上月生养后,却能报销一半的生育医疗费用。“不参加生育保险的人能享受到待遇,为啥参保的人反而享受不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副处长黄东平说,按照《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泰州市市区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只有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并且连续缴费满一年后,职工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后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如果参保男职工的配偶为农村户口或为城镇失业人员没有参保,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后,不能享受生育有关待遇时,其生育医疗费可按相关标准报销50%。所以才会出现李先生所说的情况。
  黄东平说,设定“缴满一年”的保险免付期,主要是为防范要生孩子临时参保或者生孩子前临时挂靠单位等投机行为。但像李先生妻子的这种特殊情况也确实存在。他们已经对此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修改方案,规定生育保险缴费不满一年的职工,也可以按缴费比例报销生育医疗费用。该修改方案预计年内可获批准,明年实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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